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6篇

时间:2023-11-24 15:01:39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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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6篇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1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1、坚持从严从实,落实管党责任。我始终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认真学习和省、市、县委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我都亲自过问,具体指导,并确定我局办公室主任抓好日常工作,始终做到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安排部署、检查落实,促使党建工作与环保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因公外出、

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定员定岗定责,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股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个层面。同时,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将每月重点工作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上墙公示,有力的促进了工作落实。对会议决定事项和重点工作实行工作清单制,力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保证了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转。

3、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每周一次业务学习、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积极开展股室长讲业务活动,一年来开展集中学习 60 余次,专题讲座 10 次。组织局党员干部传达、学习、领会骆惠宁书记调研指示精神、集中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郑荣德等 7 名同志先进事迹、观看了《建党 97 周年系列活动》纪录片,开展集中学习 20 余次,举办组织生活会 2 次,专题警示教育 1 场,使全体党员的理论基础更加扎实、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局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全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二批共 7 人,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共***元。

4、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我局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规范局支部整体和党员个体形象,全年没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不断改进我局会风文风,文件、会议数量明显减少,质量明显提升。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观念,做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贴近民心、顺应民意,围绕谋发展、促和谐、奔小康,把握群众需求变化的新特点,积极提供能帮助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服务。按照打铁自身硬要求,在部机关开展了三严三实、三会一课主题教育,不断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综合素养,提升组织部门对外形象,努力打造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放心、政府认可、群众满意的模范部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系统研究不够深入。平日工作中,只是按要求落实了上级的部署,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真正静下心来分析我局党员队伍现状、谋划加强我局党组织建设投入的精力不足,导致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不系统,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虽然制定了规范的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比如,部机关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但平日忙于事务,有针对性地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经常;再如,对个别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总认为不影响大局,只做口头上说教,未做严厉的批评和处理。

三是创新亮点不够突出。作为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应在自身党建工作中创新做法、形成经验,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但大部分工作还是按部就班,局支部党建工作点创新不够,亮点不多。

原因分析:一是对加强我局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总认为我局今年业务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政绩,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抓落实,忽视以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性,从思想深处分析,是自己重显绩轻潜绩,政绩观存在偏差。二是工作方法创新不够。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特点规律认识不深、把握不够,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对解决矛盾问题的措施方法创新不多,对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引导人、鼓舞人和鞭策人方面

探讨研究不够,对局党员队伍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宣传不足,习惯于用传统的经验做法指导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1、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把党员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各种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心理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2、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优化党员结构,抓好党员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党章、按程序,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增强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优势,努力开创我局党建工作新途径,使我局党建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生动,机制更加完善,战斗力更加坚强,促进全县党建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结过去,汲取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加强学习,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为环保局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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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2

2021年,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8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8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阆中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3

县纪委:

xx年,在县委的领导下,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履责情况

(一)强化担当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组织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铸牢廉洁自律的防护墙。认真贯彻四个亲自要求,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经常化,制度化。一年来,共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5次,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汇报1次。每月听取各委室党风廉政工作汇报1次。

(二)强化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要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强化措施督促班子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县委部署,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人大领导班子素质和能力。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大纪律监督,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己带头讲党课,并要求党组其他成员到联系乡镇、村和各支部讲党课,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引领作用。以严守党章党规、增强看齐意识、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为主题开展了8次学习研讨。大力开展《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理论认识,提高学习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履职成效更加明显。

(四)强化示范带动,以身作则遵守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坚守底线,锻炼定力,努力强化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坚定政治定力。注重学、讲、做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强化宗旨观念。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情况、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弘扬求实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审视县情,注重研究解决人大参政议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强化统筹部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增强党纪意识、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以身作则。我带头常提醒、严要求,认真督促,从自身抓起,严于律己,事事从严。一年来,党组(班子)成员在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控制公费出国(境)旅游、公务活动中严禁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等方面,都不折不扣地遵守了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人大机关三公经费,办文办会显著下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四是抓督促检查。加大对人大机关、联系部门、包保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通过工作调研、专项工作检查等形式不断上紧发条、拧紧螺丝。牵头和配合做好县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五是抓制度落实。坚持民主集中、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防止停留于字面纸面、笔头口头、高举轻放、流于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六)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向支部延伸。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规范落实会议、接待、出差、经费管理,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常委会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七)强化个人作风改进,保证清正廉洁。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准则,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之,对照党的纪律进行检查,没有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从事过任何形式的跑官要官活动;没有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收敛钱财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申报个人收入及其他重大事项;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时常对他们进行教育,没有大操大办酒席等不廉政行为。认真填报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勇于担当作为,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习总书记殷殷嘱托,感恩奋进,砥砺前行。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向、同步。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守牢底线,走好新路,助推同步小康事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拒腐防腐防线。二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心想事、用心谋事、尽心做事。三是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凝心聚力助推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任务和重大行动部署。团结带领全县人大代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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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4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第六条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第七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第八条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十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施行。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5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三、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并定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民或企业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程序进行公开,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四、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与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按照立法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我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及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五、提高政府法律顾问质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的新时代要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同时加大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力度,帮助法律顾问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向我局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为我局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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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6

县委依法治县办: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本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年终总结会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惠东县审计局依法治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审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19年上半年及2019至2020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第28点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县审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审计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落实情况

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接下来,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审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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