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乡村的作文5篇

时间:2023-04-08 15:02:48 分类: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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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乡村的作文5篇

城市和乡村的作文篇1

天气晴朗。这是一个外出散步的好天气,从我们借居的木屋里走出,皑皑的白雪淹没了靴底,发出如秋日森林里干枯落叶的清脆声响。

这是意大利东北部的乡村,阿尔卑斯山在这里趋于平缓,最终消失于地平面之上。

在冬日的阳光下,我被茫茫白色中的一点黑吸引,那是一座教堂的十字架尖顶。我驻足时才发现这教堂极小,却依然保留了中世纪的哥特式尖顶,石阶早已被人们的足迹磨亮,却不知这石阶已见证了多少代人。村民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结为连理,也在这里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时光剥落了这座乡村教堂的鲜艳外墙,生命之炎却使它永不塌圮。

钟声响起,时间也似乎随之慢下来了,虽无意大利南部喧哗的鸽群,鹰隼却在这里歇脚。一瞬间竟觉得这个乡村只有昼夜之分,而无年月的流逝了——你看那阳光洒在雪上,反射出泡沫样的光彩;那黑衣的修士,握着十字架念诵玫瑰经;那大钟敲出的洪声震落积雪,却惊不走顶上泰然安立的游隼,这一切能与百年前有何异呢?

似乎体会到《百年孤独》中老何塞的话了:“你看今天和昨天没区别,今天还是星期一。”老何塞陷入时间的旋涡是一种孤独,这寒冷乡村里的教堂又何尝不是一种孤独?这教堂沉默地站在那儿,站到你从这个世界上出生到又没了你的时候,它的手一边接住呱呱坠地的婴儿,一边又送走在这世上或不甘或不平静的一条条生命。这是一位老者,他沉默着指引每一个人的灵魂,却没人驻足询问老者的灵魂去向何方,是在一场暴雪后轰然塌圮吗?还是任它的骨架一点点岁月被蚕食?乡村的时间是最说不清楚的东西,虚无,过眼,世上其实本就没有什么千秋万载一说。且暂且认作它按下了时间的暂停键吧,将沉默的落雪留住,将洪钟与黑色尖顶也一并留住。留住每一条灵魂与每一朵烛火,使这座古老的教堂成为漫漫时间长河中永恒的一片黑顶。

晚钟在山谷中响起了,人们陆续走进这座小小的乡村教堂,继续他们的生命故事,而我走出略显斑驳的大门。我看见游隼回巢,消失在白雪之中,十字架尖顶上的阳光逐渐昏黄却依旧灿烂,我也看见时间怎样静止不动,悬停在空中,纯粹而空灵,不再流逝,像一片藏着神明的云。

城市和乡村的作文篇2

原以为“鲁迅故居要被拆迁”只是一个特例,没想到城市化的过程使得乡村田野变成“濒临灭绝的动物”,曾经的宁静与美好也随之飘散,留下的却是我们对此的深深眷恋以及城市所赋予我们的活力。

如果说城市化的建设是一种必然,那么,淳朴的乡村生活只能成为其牺牲者。在如今的城市中,我们会被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城市产品所诱惑,接着我们便开始迷恋于城市所给予我们的欢乐与潇洒。就如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上海世博会即将拉开序幕,他们所展现的是城市其本身的风俗与特性——现代化。

鲁迅故居被拆迁,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它落伍了,它阻碍了城市化的发展,它与现代化格格不入。也许这是城市化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许城市不允许它成为现代化的绊脚石。就这样,我们失去了曾经的家园,摧毁了往日的乐土。然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迎来了我们智慧的结晶——车水马龙的城市生活。随着世博会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喊出,人们越发的感受到它那五彩斑斓的绚丽和美轮美奂的光景。从某种角度上说,是城市使得我们领略到生活精彩与多样。有时我会向同学问起他们的生活,他们都不约而同的显现出满意的笑容。看来城市已经改变了我们的思维,创新了我们的概念。曾经的田园生活已不再成为我们的一部分。

“城市不再像墨迹、油渍那样蔓延,一旦发展,他们就像花儿那样呈星状开放,在金色的光芒间交替着绿叶。”帕特里克的话让我们感受到城市的快速与发达。在感受着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失去着田园文化与山水熏陶。曾经的故居没有如今城市发达的交通,也没有令人窒息的夜景,但它却有着祖辈们的思想与内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有着对山水田园的眷恋;孟浩然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坦然;“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体现王维对乡村的赞美……他们对田园的颂歌时常在我们耳边响起,然而那份美丽已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却是对此的无限追忆与幻想。可见,当我们沉浸于城市所带来的享受时,我们也摈弃着我们自身的价值。或许这便是城市本身的隐形问题吧。

然而,当我们缅怀乡村的幽静的同时,却仍然不能忘却那些生活在乡村中的村民们。他们的生活远不及城市的繁华与喧闹,他们时常会被断电、断水的生活所困扰,他们也无法感受到城市所孕育的文化熏陶与经济繁荣。乡村生活是枯燥、无味的。因此,就如同《围城》中所描述的,城里人向往乡村生活,而乡里人则遥想着城市生活。当我们厌倦身边的事物时,新的事物或许是我们为的追求吧。

在上海,南汇区、青浦区等还普遍保留着农村与田园,或许它们最终会成为我们的回忆,或许他们将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被永久保存。假若乡村能与城市共存,使得乡里人与城里人互相沟通与了解,那么城市化的意义就远没有如此的粗俗了。

城市和乡村的作文篇3

我是一个在城市中长大的孩子,我爸爸是某公司老总,我妈也是某公司老总。爸妈觉得我应该在任何时候都做得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于是刚懂事起,他们就开始管束我的言行。我讨厌顶着一副僵尸般的笑脸迎着一群同样干涸的笑。于是,每当听见那尖利的门铃,我便紧紧关上房门,阻隔那些虚伪,令人作呕的矫情。我一直觉得那些以家门来往对流的人群都不过是过路人,偶尔路过,看见我家穷得只剩下钱,于是才愿意载上面具,扮成小丑,嘴上抹满蜜,手舞足蹈一番,再加上华丽却空洞不着边际的唱腔——虚伪得无话可说。我讨厌这种人在房间里,厌恶房外,心却不知在哪的生活。

暑假了,阿姨问我要去哪玩?夏威夷。东京还是……“阿姨,你家乡穷吗?”……“穷,不过很美。”“好,那就去你家乡。”坐上了一辆破旧的大巴,在山路上颠得胃都快吐出来的时候,终于到阿姨的家乡。这倒是个清净之地,阳光是软软的,天空蓝蓝的挂在天上,深深的吸器,把五脏六腑那些混杂之气吞吐干净,手里的行李也变得轻多了。“到了”阿姨顺手拉开了一块木板。“阿姨,这是什么呀?”“门啊!”“门”?这样的门怎么会有防盗功能?这么轻轻一碰就开了,晚上小偷无声无息的就进来了可怎么办?我家那进口的防盗门还被小偷弄开过一次呢,现在换智能的了,这才安全了。”“孩子,或许等你走时就会明白了。”

“孩子!吃饭啦,你看今天为了迎接你的到来,大伙都做了自家最拿手的菜呢。这在我们乡下叫百家宴。这可比你们城里的“派对”有意思多了,这每道菜名也都是对你的祝福,吃百家宴,受到大家的祝福,大家都可以平平安安……

乡间的夏夜是宁静的,小虫,小鸟也睡了,习习凉风调皮的吹开门上掩着的一张席子。隔壁,阿姨唱着歌正哄小弟弟睡觉,一切都那么安静平和,这样的夜晚真好!可是…那扇简陋的门可以阻隔小偷吗?哎呀,是我想得太多了吧,阿姨住了这么长时间了,再说这乡里乡亲,家家人都对别人如此真诚,哪来的小偷呢……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受从小生活的环境影响,一时间,我还是放不下心来,最后在矛盾和担忧中被周公硬扯进了梦乡。

“哥哥,哥哥咱们玩去吧”,从大门飞奔进了几张可爱的笑脸,小时候,我有那么灿烂过吗?过去失去的,我要补回来!摸鱼、掏鸟蛋、摘果子,我们忙得不亦乐乎。“哥哥,我领你喝水去吧。”说罢把我邻到一户农家,“这是你家?”我看他熟练的开门问到。“不是,我们在河边玩累了,常来阿婆家讨水喝,阿婆交代如果她不在就让我们自个进去取水咯”!这要是在城里,至少也会被告个私闯民宅吧,在那城里,别人要隔着厚厚的防盗门听说你要讨水,一定会想,这准是乡下土包子,渴了不会买水啊,或者……是小偷?还是另有企图?于是再把严实的防盗门反锁……

短短一个月过去了,我就要踏上归途,面对被粉底抹得看不见肤色的城市。漫长的路途。那一张张朴实可爱的笑脸在心里开出一朵朵花,我的脸终于不再沉默,学会展开最真诚的笑脸。“阿姨,我知道为什么那儿的门都如此简单了,因为他们彼此真诚,互相信任,那些门方便进出往来呀,他们没有什么需要深藏再门后的。”如果,世界上都是这样的门,那多好!

城市和乡村的作文篇4

人类是一种群居性的动物,靠着互相的扶持,开创现今的社会,但是随着时间往前行走,大部分早期的社会型态“乡村”,跟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社会经济的发展之下,转变而成现今的“城市”了,但是居于城市还是乡村,那就全凭个人喜爱了。

城市之中,早上林立着一颗颗的白色显眼的树木——水泥建筑的大厦,放眼望去白色面积多于绿色,街上没有不被踏遍之地,人们来来去去,而车流量就更不是盖的。日落之后,若是从高处往下俯瞰,便可发现全城万家,灯火通明,路上一个个移动的光点,即是早上看见的车水马龙,那是更加地显眼,一点点亮点正为世人繁荣的象征;城市的象征,但非我所喜爱。

黎明从群山的围绕中慢慢爬了上来,鸡鸣起了早晨的号角,山野间的薄雾,渐渐地撤退回到自己的大本营,深怕被太阳麾下的大军歼灭,不到一时半刻,太阳就以完全爬上天顶,那在此的人们呢?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日子,在这里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偶尔一两台的车子从旁经过,更没有热闹的大街,仅剩下延伸出去一排排的田埂,处处听闻鸟鸣以及身旁小溪潺潺流过,彷佛置身于人间仙境一般,将烦恼全都抛诸九霄于外了,随着白日的离去,夜晚静悄悄的降临,从高处看着整个乡村,只剩下些微疏离的亮光,那就有如夜间广阔的天,而白日的溪流,也正伏卧于河床之上,流水潺潺成了天然的摇篮曲,使得万物沉沉睡去……这才是我所喜爱的——乡村,更是之所以喜爱的`原因。

喜爱归于喜爱,犹如偏僻之地的乡村呢,往往会带来较多的不便,假如今日需要即时就诊的话,那么居于乡村的人可就得因为交通等不便问题,因此拖延时间了。而此刻交通便利、四通八达之地,也因位于交通优势的地理位置,才有机会发展成现代的城市,日常所需之物本来就唾手可得了,一旦生病了也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到达医院就诊。从交通上又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走向便利化,但往往的便利是要带来代价的,城市人口仅增不减,公共设施提共不足、空气品质差劲等问题跟着愈来愈严重,反而是令人最头疼的大问题。

城市与乡村,两者各有利弊,往往也难以同时共存在现今的社会之中,但是若真要比较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乡村就是了,这是人们最原始的生活型态,与现在尚于发展、还有太多缺点的城市来看,乡村还略胜一筹呢。

城市和乡村的作文篇5

我不仅想触摸都市,还想触摸都市里的妞。只要今天我跨过高考的门,就可以隐约看到都市里的吊带和短裙了。至于乡村,我已经感受了很多年,前街的冬梅,东头儿的二丫,都太熟了,有些厌倦。但是作为备选,还是不能彻底断掉,允许她们每个月给我写封信吧!

我之所以如此有远见,完全因为我站在了堂兄的肩膀上。堂兄五年前走出村子,踏上大学之路,也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户口转出去了,粮油关系转出去了,村里把他的田地也拨给了后院的春生。但当时大家都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堂兄春风得意马蹄疾,可以一夜看尽城里花了。

岁月如歌,世事无常。转眼,堂兄毕业了。转眼,堂兄失业了。转眼,堂兄大学里的女友跟城市里的富少私奔了。计算机专业的堂兄在城里愣是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只得在电脑市场给人打工,攒电脑、卖手机。有一次,他把卖给男顾客的带小电影的手机,卖给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报警了,警察出现了。

郁闷的堂兄回到了家乡,堂兄的户口被城里的人事局打了回来,挂在了县里,但没有单位接收。大伯托人在县里给堂兄找工作,说什么电业局啊,交通局啊,都行。人家回话,要进这些地方,行啊,让你儿子先把县委书记的闺女泡到手吧。堂兄急了,喊:我是大学生!对方抬头看了眼:像!这个缺心眼劲儿,一看就是大学生。

堂兄没去泡县委书记的闺女,而是嘴里唱着水木年华的《迷乡》,去找老相好秋香: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看她的温柔善良,来抚慰我的心伤却看到开油厂的姜子开着尼桑给秋香接走了。他去找村主任要块地种,村主任说,你谁啊,村里早就没你这户了,地金贵着呢,哪有你的份儿啊。

如今,堂兄在县一中的门口摆了个摊,卖麻辣烫,荤的一块,素的五毛。一年的高考之后,一个考生在堂兄这里吃麻辣烫,感叹道:以后若想再吃这里的麻辣烫,可就难喽!堂兄说: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以后咱俩同行呢。那学生不屑地说了声:我是今年的一本。堂兄说:荣幸!我是03届的。

后来,堂兄跟旁边卖煎饼的阿娟结婚了。但是他们办不下准生证来。堂兄是人事局挂着的集体户口,没法办准生证。阿娟是外地人,她老家的民政局说你们没在这边办登记手续,得去男方那边办。眼看着,阿娟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堂兄哭了。堂兄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就成了黑人,后来托人走关系,交了两万的罚款,总算有了户口。孩子起名叫旮旯都市与乡村之间的那个旮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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