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月作文1000字推荐8篇

时间:2023-04-13 17:01:25 分类: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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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月作文1000字推荐8篇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1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书,更是人类永远的朋友。而我,就是一个热爱书的女孩。

两岁时,我的读书生活就拉开了序幕。说是读书,还不如是听书更加准确。小时候,每晚睡觉时,躺在床上的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讲书。那可爱的小红帽,凶狠的大灰狼,聪明的三只小猪,善良的白雪公主和狠毒的后妈,都在我稚嫩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充分地了解了人世间的美与丑,善与恶。后来,刚刚上了几天学,认识了几个拼音的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注音读本,如获至宝地看了起来。其实,也没有多少字是认识的,可却觉得得意的不行,就象自己成了大人似的……这一切的一切,都为我今后的读书生涯铺下了平坦的大道。

你瞧,我的书柜里总是装得满满的。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一头钻进房间,拿起书,进入到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我仿佛看见了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看见了没爹没娘的小简爱,看到了调皮可爱的马小跳;又仿佛和舒克、贝塔一起经历着种.种奇遇;我的眼前出见了如梦似幻的田野,一团团、一簇簇的雪白色茉莉……我沉醉着,完完全全被吸引了,我就象一只扬帆起航的小船,在书海中尽情的畅游。

书更是我的知己,当我烦恼时,拿起它只剩下快乐,无聊时,拿起它顿感生活的充实。即使有疑难问题时,拿起它也能得到满意的结果。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让我们热爱书吧!乘着书之舟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尽情地去吮吸知识的甘露吧!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3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花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仅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仅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一样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我隐鼠的阿长,却帮自我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齐,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我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能够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仅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日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之后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之后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终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鲁迅的遗体上盖着毛主席亲手写的“民族魂”三个红字。这也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区别于日本的民族排挤,中国人至少应当团结起来,应对未来许许多多鲁迅先生还未曾面临过的,民族危难……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4

在泛读老舍先生的作品的时候,月牙儿给我的印象就格外的深。可能是因为描写的是女性的生活吧,这篇文章让我觉得格外难受。

月牙儿,似乎在生活中忽隐忽现。那一钩月牙儿,有时候清凉,有时又有一点朦胧的安详。但那一点点美好,连影子都看不到。更多的时候是像一条冰一样扎在天上,蓝莹莹的光,没有希望。这月牙儿就像主人公的生存环境一样不给人希望,但她称它为好朋友。生活中每一次变动都令她有一段时间的不安,身边没有始终陪伴的物件,抬头就看到月牙儿,只有它老是戳在那儿。

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之下,母女俩,在那个似乎只能靠男人生存下去的年代挣扎。没有男人天就塌了。那个社会就是这样的。爸爸去世时这样,新爸爸离去后更是这样,最后母女俩先后为娼等于还是靠男人才得以活下去的。在那个年代,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是男人的玩物,没男人就没女人。这让我这个生活在现在的人看得心里很难受,尤其是主人公已经上过学了但是又改变了什么呢,在那种黑暗之下知识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一层一层的生存压力之下,母爱变得那么的渺小。为了活下去,妈妈可以抛弃女儿,即使可能这一辈子再也不见面。为了活下去,母女俩在抱头痛哭之后连一句哄骗式的安慰都没有。其实不是母爱不强大,生活太残酷了。之前妈妈在洗牛皮似的臭袜子的时候还不让主人公插手,在新爸爸刚刚离去的时候还是坚持让主人公去念书——她希望念书可以改变女儿的命运,可是结果呢?!生活啊生活,强势得连这样两个弱女子都不肯放过。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是没有母爱,是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不是没有努力。在上学的时候开始攒点心钱用来以后“逃跑”,被好心的校长收留后给学生们做活挣一点钱,可那点钱能做什么呢。后来也做女招待,但是做不来。不是没享受过美好时光。新爸爸没走之前,有吃有喝有学上;甚至后来迷醉在春天里,也算是过得相当滋润——或许也应该感谢这个春天?因为他那个小磁人的出现,让主人公最后还是走进了那一直躲着的黑影里,走到了可以活下去的路上。

老舍先生的文笔总是很干净,但却让人感受到无尽的绝望。或许那个年代就是这样让人绝望。可贵的是老舍先生拿捏得很到位,就写到那个不多不少的关卡,生生把人放到文字所营造出的环境中,让人跟着主人公走,看到她看到的一切,感受到她的感受。揭露出旧社会妇女 生活的举步维艰。

用月牙儿这一事物来作为文章的题目,可以在阅读之前,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月亮,在中国历就是常常被文人墨客用来抒发感情的老朋友,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只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等等数不胜数。阅读之前,总是想象着,这是一篇怎样的关于月亮的文章呢?读过之后,受教之余,又觉得月牙儿这名字真是恰到好处,月亮总是以圆为美好象征的,花好月圆嘛。但是这月牙儿,却是残缺的,就像主人公残缺的生命,缺憾的生活,破碎的感情。又加上月本有的清冷氛围,烘托出一种寂寞孤苦无依无靠的飘零之感。牙儿,又有娇小可怜之义,象征着主人公卑微的生命,可怜可爱。这些意味叠加起来,月牙儿这题目真的是画龙点睛之笔。

老舍先生的文字功底可谓一绝,字句的斟酌,意蕴的表达,氛围的营造等等无一处不在体现着,流畅的篇章,京味儿的语言,生动形象,平添了几分亲切之感,都说老舍先生是位语言大师,读他的文章,不仅能够在思想上得到启发,更可以在他的字里行间感受中华语言的魅力。

对于月牙儿这篇文章的任何赞颂都是多余。因为它就是那么完美的印在了纸上,每次看的时候就又回到文中走一遭。让人能有这种感受的文章,我找不出什么词汇去赞颂它。只是每读一遍就多一层感触,从文字中感到文字应该有的力量。月牙儿就像是老舍先生写的那样,带着点寒气的一钩浅金,让读的人有寒冷的感觉。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5

孤冷寂静的夜空,冷艳刺眼的杂星,无力垂挂的残月,碧绿如水的玉片闪耀着攫人心魄的幽光,只是,一块碎了的美玉。朴素神圣的葬礼,将那一段缠绵凄婉的爱情永远地埋在了幽幽松林下那片黄土之中,只留下一个凄凉的身影。那《梁祝》的娓娓笛声是在倾诉心中的思念,还是在无力地痛哭?

穆斯林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读完,已无数次地泪眼婆娑,心中无数次地哀叹,无数次地质问,最终也只能跟故事中的人物一样,只有无奈地任凭心中潮起潮伏。也许,悲剧总是唯美动人的,尤其是爱情悲剧,总是能惹得人为之泪垂。

悲剧之一——现实的爱情不该幻想着浪漫

梁君璧,她与韩子奇之间是基于三年朝夕相处的亲情后,又经历了三年 “背叛遗弃”,而又重聚的刹那产生的火山爆发式的爱情。她需要他,那个破碎得只剩下三个女人的家需要他。他韩子奇从流浪而来,为了报答师傅的收留、授艺和养育之恩而娶了她,她则视他为困苦时可以依靠的宽厚得肩膀,落魄时能够重振家业的脊梁。他与她结合了,现实的结合。她的决定没有错。虽然她是个穆斯林,虽然她有了坚强的依靠,但她的身上清晰地散发着作为长女——中国式长女的特有味道:成熟,稳重,能坚忍地撑起一个家庭。少年丧父让作为长女的她过早的成熟。她稳重,有魄力,和子奇一起重新高高挂起了奇珍斋的牌匾。她,是个贤良的妻子,同舟共济让他们的爱深厚、纯净,让这个穆斯林的琢玉世家由衰败而兴盛,让千千万万在水凳上琢了一辈子玉,也同时受了玉器商人一辈子剥削的民间的巧手艺人们重又获得世人的尊重。

如果她安于这种现实的爱情,亦或只是亲情的话,那么,即使是动荡的局势造成的亲人的离散,甚至是丈夫与妹妹的背叛,她也都是能够尊重和默认的。悲剧就在于她太爱子奇,这穆斯林最忠实的教徒,在这现实的爱情中做的却是浪漫的梦——梦想着自己的丈夫永远是她的奇哥哥”,心中永远只有她一个。却不知子奇从来对她只是兄长对妹妹的关爱,只是“长子为父”传统家庭观念下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们的结合,在她是一种爱情的发展,在他也许只是一种生活的怜悯与相互依靠。

丈夫漂泊海外十年,她在家里带着儿子支撑着,坚守着,期盼着。她以一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情况下激发的坚韧度过了那十年。因为,她心中有梦。然而,当日夜思念的“奇哥哥”与不懂事的妹妹玉儿携手站在她面前时,她慌了。更令她不可饶恕的是,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的妹妹,他们竟背叛了自己,不仅心心相印,还有了骨肉——那个可怜的女孩新月。她怎甘心?女人哪,真是奇怪的动物。当她作为长女时,面对家破人亡的惨境是那么的沉着坚强;当她作为妻子时,在操持家务和协助丈夫创业中是那么贤良干练。可如今,作为一个女人,她却是再也不能忍了,是再也忍不住了。同为女人,我发自内心地同情着她,为她抱屈,替她悲痛。为了维护这个家,你咄咄逼人赶走了亲妹妹也就罢了,可为什么连个孩子都不放过!怨恨真是条毒蛇,它借这个原本善良的女人的手逼死了新月,那个亲妹妹所生的孩子,喊了她一辈子“妈”的那个纯洁美丽,刚刚尝到爱情的甜蜜却永远的失去了的孩子。怨恨真是条毒蛇,它竟让她亲手破坏了儿子天星的婚姻,毁了儿子一生的幸福,它也催促了她曾经深爱着又用一生愤恨着的韩子奇之死。

她的人生注定只能遵从现实的残酷,可她却偏偏执着地追求心中的浪漫。最终,只是演绎了一场悲剧,一个家庭,两代人的悲剧。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6

?苏菲的世界》被誉为西方哲学的入门读物。作者乔斯坦.贾德用故事化的语言,以主人公苏菲的“哲学之旅”为主线,为像我这样的哲学初探者循序渐进地掀开了高深哲学的神秘面纱。

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和他们的研究方向、内容,部分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等。它的价值不是我三言两语能概括准确的,对我个人而言,它是无价的智慧读本,其中的哲学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内涵在其中的人生道理,更使我受益匪浅。

1.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它是灵感和创造的坟墓。

我们做个假设,假如书中的主人公换做我们自己,故事的过程和结局会是怎样?其实,就是拿我们自己和苏菲作个比较,也许换做同龄时候的我们,情节会相似,但如今的我们恐怕是要让作者失望的。我们的习惯已经逐渐束缚了我们的思想,把我们无形地捆起来,难以迈出创造性的步伐。

哲学家从来不会过分习惯这个世界。对于他或她而言,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这是哲学家与小孩子共同具有的一种重要能力。可以说,哲学家终其一生都像个孩子一般敏感。而我们正逐渐丧失这种能力,逐渐麻木。当我们不断长大,成熟,我们儿时的那种对世界的好奇心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弱化,盲目地存活着,未曾真正领悟生命的意义。

我们要有一个好奇、充满求知欲的心灵。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它是灵感和创造的坟墓,它会让我们对身边的一切习以为常,理所当然。我们不否认一些良好习惯存在的必要性,但这里我们所说的习惯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安于现状的懒惰和麻木。我们该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和生活多提几个设问,问下自己:“我是谁?”,“我们的世界是怎么样的?”等,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已经足够难倒我们。

2.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

诸多哲学家当中,苏格拉底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苏格拉底被视为谜一样的人物,他的哲学造诣毋庸置疑,在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学派的始祖。正因为他神秘难解、模棱两可,才使得一些在学说上大相径庭的学派都可以宣称他们是苏格拉底的传人。

人类面临许多难解的问题,对于这些未解之谜。我们不是太过笃定,就是漠不关心。苏格拉底既不笃定也不漠然,他从不认为自己是“智者”,他说:“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这样的自我认识并不让他消极,反倒在追求真理的路途中永不放弃。在这点上,和中国圣贤的古典哲学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伟人在浩瀚的宇宙和无穷的知识面前尚且如此实在和谦虚,我们更该自我反观,不骄傲自满,不恃才傲物,不以自己的小小成绩沾沾自喜,多反思自己的不足,不断进步。

3.人生需要自身的理性创造。

哲学的演变和发展不是浑然天成,历史长河中无数的哲人用自己的生命和思想浇灌了它。他们专注自己的人生目标并持之以恒,不断进取超越。

人没有天生就固定下来的本质,一个人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其实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在我们年轻的时候,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人生。

我们人生的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在人生的旅途中,自我逐渐健全完整,我们要有准确的目标,没有目标的人生是可怕的,找寻目标需要过程,我们要学会为自己量体裁衣,不断适时调整,找准自己的位置;往前走,无论起点在哪,总是要向前的,难走的路就走慢点,遇到困难不退缩,哪怕是向前一小步也是进步,好走的路走稳点;慢走多思,步子跨得大要么容易走错,要么容易摔倒,不能盲目,需要理性思考。

哲学不是万灵丹,但是从来不去留意爱好智慧的重要与前人的心得,那么注定会陷于心灵封闭与终结。《苏菲的世界》为我们提供了一盏从困惑到觉悟的灯。它既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提示我们要有意识地进行创造,去认识周围世界的事物。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7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读书,不断累积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成为一个有知识、有道德、有文化、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攀登高峰的人。

读书,使我提高了写作水平。以前,我写作文总是七拼八凑。自从我看了《儿童文学》和《广东第二课堂》以后,把摘好词佳句抄下来,有选择地用到作文里,这样感觉写作文就像吃零食,越写越快乐,而且越写越精彩。让人看了以后回味无穷,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记得有一次“异想天开的礼物”的征文比赛,我写的作文《神舟文效号》在《广东第二课堂》发表了。当老师把杂志社转交来给我稿费单的时候,我既兴奋又高兴,整夜都难以合眼,我真正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读书使人聪明,爷爷高兴地对我说:“这是你第一次投稿的劳动所得,也是你走出人生的第一步,希望今后有更多新作品诞生,好好读书!”

读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珍贵。我看了《友谊是无价之宝》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把朋友看做自己的一半,对朋友很关心,朋友弄坏了自己的东西他视而不见,而他弄坏了朋友的东西却会以最快的速度买一个(件)赔给朋友;而我,却认为:朋友嘛,永远只能是朋友,永远只能是友情。读完《友谊是无价之宝》以后,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友谊与情谊的珍贵,懂得了对待朋友要真诚的道理。永远做朋友,永远有友情,愿友情天长地久。

读书,使我变得坚强。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一个具有钢铁般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不屈服于命运,为理想而献身的英雄战士;而我却是一个遇到困难就哭、任性的小男孩。通过我与保尔·柯察金这位英雄的对比,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面对挫折与失败,要更加坚强,绝不能低头。记得我以前很怕失败,一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哭。有一次,我只考了81分。老师读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否老师读错了,我以为自己能考到95分以上,谁知道却只考了81分。我一拿到试卷就哭了。可自从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以后,像变了个人似的,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也不会流泪,我会把挫折看成是激励我前进的动力。

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当我读了《扁鹊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扁鹊不惧怕蔡桓公的位高权重,原原本本地说出了蔡桓公的病情;而我,却为了一点小小的事情而去奉承别人。在鲜明的对比下,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的道理。

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了《奇趣大自然》这本书,书中将奇妙的大自然中的千奇百怪的动物与植物都描述得栩栩如生,如“吃”人的森林,是一个不解之谜,可作者却将这片森林描写得很彻底,像是身临其境。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陶冶了我的品格,还让我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使我懂得了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

书,是我的知识宝库,是指导我成长的指路灯,是我智慧的源泉,我要一生读书、读书、再读书。

读书月作文1000字篇8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

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

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

“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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