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心得6篇

时间:2024-03-14 16:51:21 分类: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一种反思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在职场中一篇心得体会的写作很是重要,一定要如实阐述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行,以下是400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社区矫正工作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6篇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1

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已一年有余,现就将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和经验体会总结如下:

一、人性化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分时段”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矫正对象刘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多为临时外派,且期间较短,无法根据外出请假制度及时完成请假审批、发放请假证明等系列手续,故我所采取电话请销假措施,要求其在外出前和回来后进行电话汇报,外出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这样既方便了该矫正对象的工作,也降低了其对抗情绪,达到矫正的直接目的。

二、重视奖惩宣告

剥权矫正对象程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无视相关矫正规定,经常更换手机号码,并以多种借口不报到、不参加公益劳动,今年4月份以来更是未向司法所申请便擅自前往上海打工。鉴于对剥权矫正对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所只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分别于4月、6月通过对其警告处分的审批。6月底我所和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该矫正对象家中,郑重向其家人宣读警告通知书,并发放“奖惩条例摘录”,要求程某家人通知其必须于近日前往我所报到。出于对黑字红章的震慑和一定程度的“制服崇拜”,该矫正对象主动和我所进行了联系,并到我所报到,现矫正态度已大有好转。虽说社区矫正是以教育、监督为主要手段,但在必要时候对于一些顽固分子仍需要采取一定的威慑措施,正规奖惩宣告书发放形式有利于提高法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三、注意谈话技巧

刚接触工作时我的谈话技巧比较拙劣,只会照搬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这样无疑拉远了和矫正对象的距离,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个人总结出一些可行方法:入矫谈话需严肃认真,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中期可以朋友口气交流,谈话内容主要围绕生活、工作等情况;假释和剥权对象要淡化可行使处罚权力,以鼓励和表扬为主,防止产生“破罐子破摔”情绪;缓刑对象因没有接受过监禁矫正,可提高其在刑意识,适当进行反面题材教育;要求矫正对象和家人沟通比要求其与工作人员沟通效果好,可以通过询问其家人间接了解对象思想动态;多询问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可增强其家庭责任感。我所大多数矫正对象年龄都要比我大,前期沟通难免被轻视,但不能以管理者的身份去压迫他们,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比奖励和处罚都更为重要。

四、认真解决矫正对象诉求

大多数矫正对象并不愿意将自己真实的想法说出来,更多的人是一种应付的态度,如果有矫正对象提出帮困申请一定要认真处理。矫正对象冯某(现已解矫)曾向我所咨询村庄整体搬迁政策,因正好也属我所工作范围内,故立即对其进行了政策讲解,并给其发放相关法律宣传品,同时安排其和搬迁工作人员直接进行沟通。事后冯某对我所处理措施表示满意,更加配合矫正管理。

五、工作中存在困难

1、各类矫正对象矫正要求单一无变化,体现不出不同类矫正对象管理上的差异性,尤其剥权矫正对象应单独分类管理。

2、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够,甚至一些业务相关部门,如民政办、劳动所,都不清楚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导致协调处理问题时沟通有困难和发生不理解。

3、文书下达和矫正对象入矫衔接上有漏洞,如在和检察院核对数据时发现一人未来报到,经查法院因该犯罚金未交全而不发执行通知书,但检方已有记录。现该犯已被我所找到,但仍无法进行接管。

4、部分人户分离矫正对象按户籍所在地管理则容易造成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按常住地管理则在和当地矫正机构沟通衔接上存在困难。

5、奖惩实效有待提高。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停留在文书和档案中并不能给予矫正对象足够警戒,而治安处罚审批过程太过繁琐且不易得到公安部门配合。表扬、记功奖励只与减刑挂钩难起积极引导作用,且不说减刑审批程序的严格和现在表扬奖励的过多。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它是指将特定对象的'罪犯放入社区,让其提供一定的劳动服务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一种属于包含监督和控制的刑罚执行方法。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矫正办印发的《**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一)加强管理,落实管理教育措施。

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重点落实日常管理教育制度:1、矫正对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

汇报时间为每星期的星期一,采取固定电话的汇报方式;2、公益劳动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的15号、25号2天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3、集中教育时间为每月的20号,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和矫正有关文件要求;4、监护人每月底反馈一次矫正对象信息;5、个别谈话分别不同情况随时安排进行。

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个别谈话,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话;6、走访工作安排在每月21号至30号进行。

7、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通过管理教育制度的落实,基本上防止了脱管失控。

(二)多方协调,齐抓共管,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机制。

在工作中,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取得街道党工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经常和派出所沟通信息,及时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通力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工作机制。

(三)大胆探索,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并能够运用到管理工作的实际当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开展,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基本上能够服从管理,坚持按时汇报、学习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能够积极参加劳动,认真改造,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了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四)不断加强社区建设,制定考量矫正效果的一系列标准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3

20xx年上半年,双塔司法所在市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立足职能、扎实工作,积极开展了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强化帮扶队伍建设等工作,截止20xx年6月,本辖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共44名,其中丰足片14名,县前片8名,赵家片7名,城北片6名,民声片5名,周家青片4名;本年度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次数已达110次,走访教育次数207次,已承办审前社会调查案件14余起。

目前我司法所工作人员有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社会志愿者队伍已增长至164名,20xx年上半年三支队伍的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同时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制度,我司法所今年上半年以来也在积极实行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一、积极学习宣传20xx年3月新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及时将其与现行制度规定相结合,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后,主要通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再进一步贯彻到社区服刑人员队伍中。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

为加强新增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等意识,我司法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

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劳动教育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加深其社会在服刑意识,并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逐步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逐步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规模并建立志愿者名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颁发聘书。

通过一帮一、多帮一机制,利用社区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矫正对象生活环境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并有的放矢的开展日常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建立健全村/社区社矫小组建设。

我司法所除做好日常考核外,许多社矫相应工作需要依托村/社区社矫小组的开展,在双塔街道所辖26个社区(村)中,均已建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村)治保主任负责社区(村)社矫工作的开展,由党支书、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社区(村)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同时县前社区和城北社区已首先建成了帮教工作站,随后其它有5名(含)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社区的基层组织网络也陆续得到了健全。

五、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教育。

确定社区(村)治调主任为辖区帮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为帮扶工作站站长,管片民警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联系人,家庭成员为监护责任人,形成多方互动实现全方位监督,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了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双塔司法所通过多项帮扶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本辖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体系,进一步防范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事件的发生,并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20xx年下半年,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继续加强和完善现有制度和举措并逐渐形成日常工作的同时,也会积极寻找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予以改进,下半年我司法所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以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使新入矫教育对社矫对象纳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

我司法所将在下半年通过上述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不断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争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好更突出的成效。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4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

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

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

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

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

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

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

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

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

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

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

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

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

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

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

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

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

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5

xx县社区矫正工作牢固树立“争取领导、借力发展、主动作为、务实创新、求为谋位”的基本工作理念,坚持“三敢”、“四同”的基本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体现在:

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衔接关。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的沟通,做好审前调查评估、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核查比对等工作。二是把好谈话关。对首次参加谈话的矫正对象、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三是把好制度关。完善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案后评估和案后监管三大工作制度,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司法e通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管理系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目前,先后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64人,没有发生一起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行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认可,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出监前故意隐瞒、虚报出监后的固定居住地,或因时间变迁其原住址已不存在,其家人也不清楚或拒绝透露其住处,工作人员无法掌握其活动情况。二是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因种种原因无固定居住地、无住处,有的暂住在亲戚、朋友家,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确定管辖时比较困难。三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县有38个司法所有1个工作人员,既是司法所长,又是专职司法助理员;还有27个司法所只有1个兼职司法助理员。平时既要完成大量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要完成所在乡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全力投入社区矫正工作。并且,现有社区矫正队伍,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下面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实案前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工作衔接。对拟适用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提交委托机关,提前避免无法监管、不能监管,造成漏管、脱管的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矫正工作队伍,做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主要应由专门矫正机构的矫正工作人员负责。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职业化培训,让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进行矫正工作的能力。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重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与基层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与公安、监狱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办理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收监执行。

四是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的测评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及时发现矫正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对社区矫正工作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五是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呼吁。从立法上赋予社区矫正机构、专职矫正工作队伍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资格,从而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执法力度。

社区矫正工作心得篇6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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