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9-10 09:05:25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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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5篇

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规定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一、深入学习党章,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自觉做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一)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因此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过程中,不能只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xxx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并融会贯通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二)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大修订的新党章,有许多新概念、新内容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重新认识、深入理解、认真把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充分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和我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主动深入学习,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只重形式不求效果问题,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努力提高学习实效。(三)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监督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让他人遵守好、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首先要自觉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好党章赋予的义务,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其次要把贯彻竞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章来指导反腐败工作,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二、全面践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更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里的份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楚地阐明了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内容虽简,但指向明确,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能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把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履行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准则,认真对照准则,围绕廉洁二字,才能自觉地在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不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践行准则,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群众树立立德向善、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等表率作用,从家庭到集体,从个人到团体,不断为我们党增加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党更加得人心,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廉洁意识。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强化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三)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提高了争做廉洁模范的自觉性。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权用权时经常会受到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我们只有提高觉悟,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作为纪检干部,要走在其他党员干部的前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廉政准则的习惯。三、严格遵守条例,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党纪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弄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同一切破坏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一)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条例,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中。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必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二)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中央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纪的硬约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守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三)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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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2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做学习的先行者。作为从严治党的基层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二是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三是做维护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专项整治从业陋习。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抓紧主线,坚持党的领导。

谋事创业做人,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条主线。今年以来,xx县委、政府在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的实践中,围绕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胆提出“三举三进”战略,大力抓好经济发展,大步践行“xx梦”。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今年截至目前,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抽查42次,其中深入36家企业开展专项巡查1次,全县共立案154件,依纪依法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1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这些战果的取得就在于xx纪检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民生发展。新修订《准则》和《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强调抓住党的领导这根主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学习、贯彻和践行。

二、守住高线,坚定贯彻准则。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好传统,重在立德,为全体党员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行为高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立根固本,坚定贯彻准则。一是要夯实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名党员,如果精神缺钙、道德软骨,那就失去了作为党员的特质,难免会下滑沦落。夯实理想信念,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作为的基础,钻进去,深入学,化精神食粮为精神力量。通过实践的磨砺验证,不断丰富升华,与时俱进。二是要尊崇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德的民族。传统美德中所蕴含的为人处事、治国安家的质朴道理,也成为无数仁人志士立身立世的源泉。新时期涌现出的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罗阳等优秀干部,不仅是执政为民的楷模,也是继承传统美德的典范。作为共产党人更应该对传统美德存敬重之心,存求教之意。三是要提升道德修养。道德使人向善,“失德”只能走向堕落。近年来各地“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失德”问题,有的骄奢淫逸,有的以权谋私,有的家风败坏。党员干部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深刻反“四风”、牢记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修正德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以德治党的落实。

三、把握底线,坚决执行条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握底线,防微杜渐。

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学纪懂纪是守纪执纪的前提。有的党员、干部不屑学习,工作中仍存在依惯例行事,觉事小无谓等行为。要深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要确保行为不碰底线,作方向不偏,就要注重学习党纪法规,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等问题的基本立场,弄清楚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明镜高悬。

二是要树牢遵纪观念。纪律不执行就成了空文。执行纪律,要树立依纪办事的意识。要将对纪律的敬畏和认识变成处理问题方式和方法,秉公正之心在纪律之下,不临纪律之上,更不能在纪律之外,用好手中戒尺,守好行为底线。

三是要做到执纪必严。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打折扣的执纪,不但不能惩处邪恶,彰显公平正义,警示党员干部,反而损害党纪权威,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严执纪,一方面要利用好巡查、巡视机会,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整改,打早打小,另一方面结合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出重拳、抓典型,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一方面提升执纪能力,开展纪检干部上挂、下挂和轮岗活动,提高个体素质,提高办案合力。团县纪委监察局就组建办案协作区6个,实行纪委常委包保制,1至11月办理案件26件。

四、不碰红线,坚守党纪国法。

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对纪检人要求更高。一是做忠诚纪检人。忠诚,首先是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用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忠诚,还要忠于岗位。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爱岗敬业。二是做干净纪检人。干净,就是清正廉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干净,行使监督执纪问责时才有底气,有正气。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要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检视自己,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行动上的灰尘和污渍。培养高雅情趣,营造良好家风,防微杜渐,守住清白之身。三是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和勇气。有担当切记好高骛远、目无法纪,关键是把手头的每一件事依规依纪做实;切忌胸有大志、能力不足,必须埋下头练内功,学一身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两项法规颁布后,湖南省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担当组织领导之责,种好“责任田”

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如何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庄严使命。当务之急,就是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来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着力营造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担当学习教育之责,打好“预防针”

纪律和规矩意识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木鱼鼓”天天敲、“警示钟”时时鸣。明年,将在全省开展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两项法规作为党内法规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教育教学重要课程。两项法规,既有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负面清单”,也有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精读原文、深悟原理,通过学习明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标准,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学习《准则》《条例》,重在记于心、践于行,贵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尤其是针对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大操大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担当明规挺纪之责,念好“紧箍咒”

坚决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实抓不虚,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管党没有管到位、治党没有严到份,是目前“四风”问题、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盛行以及政治生态受到污染的总根子。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主责、首责、要责,必须牢记严是爱、宽是害,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让纪委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深化“三转”,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创新巡视方式方法,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巡视监督,把巡视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作为推动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真正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不以问题小而放过、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必须坚持“零容忍”,对违纪违规现象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决不留“暗门”、开“天窗”,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搞众怒难犯、法不责众。严明纪律规矩,首先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党员干部党性是否坚强、能不能做到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是重要的检验、根本的标准。对“五个必须”等要求,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坚定不移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不能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更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担当以上率下之责,当好“领头雁”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带头深学,既学习两项法规文本,更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加深刻,责任更加明确,执纪更加严格。

党纪条规要入脑入心。《准则》和《条例》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另一方面侧重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两者刚柔相济、相互配合。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主体责任要落细落实。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为党委书记,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凡事做到心中有数、推进有序、落实有力。同时,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执纪问责要从严从实。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就是要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同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提醒、及时告诫、耐心教育,帮助干部悬崖勒马。

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3

党的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局,打虎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然而,社会上也不时出现一些杂音、噪音。这些错误认识,不管是出于认识浅薄还是别有用心,都会混淆视听,干扰反腐大业。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期待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从而强化从严治党。本次公布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议程中,最为让人关注的就是研究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即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修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体现着新形势下,我们党自我革新的勇气和决心。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目前实施的一些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条例随着时代的辩护,“光芒”逐步褪去,我们需要根据时代发展,制定出适合党的发展实际的新制度。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操作要体现公平性。无论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还是党内监督条例,都应在党内一视同仁,不能设“特权”,开“后门”,在执行的过程中,党内领导干部应自觉带头践行,以此凸显制度的公信力。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内容要体现可操作性。制度所规范的情形应该有具体指向,对现实问题的解决要有可操作性,对于不同的问题要尽可能的精准对接给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

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 篇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注入新的动力,必将掀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 篇章。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思想。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思想。近年来,我们党反腐力度之大、反腐决心之强,为世人所瞩目,大批高官纷纷落实马。表面上看,这些高官是因为腐败问题、生活问题而被查处,但纠其根本原因还是在思想上、在政治上出现了问题。我们党大力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坚定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头”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保障。“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还存在少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不正常现象。《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从而进一步修复并巩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说:“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因此,监督要从领导干部思想根源入手,帮助其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守住基准底线,保持对党对人民忠诚;监督要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入手,帮助其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正确权力观;监督要从领导干部纪律要求入手,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和制度,帮助其远远离“红线”和“高压线”;监督要从领导干部谈心交心入手,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帮助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每个党员做起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继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添“利剑”。作为一名基层的普通党员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我为我们党的自我修正能力进一步提高而开心,为我们的国家而开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从严治党至关重要。要管党必须从党内生活管起。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这次准则和纪律的制定,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提高了熔炉温度,为锤炼坚强过硬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抓手。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新准则和监督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标准,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从严明党的纪律到廉洁自律,都坚持按照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彻底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空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每个党员的形象关乎我党的整体形象,而党风则更关乎政风民风。领导干部当好标杆,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一个良好的“风向标”,使广大干部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激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我们整天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党员,坚持高线,严守底线,要变组织号召和要求为自发行动,自觉践行,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党性修养,树立高尚情操,强化宗旨观念。

以来,党中央科学把握了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科学统筹了伟大工程(党的建设)和伟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治国理政形成了鲜明的新特点。党中央在的领导下,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强基固本、开拓奋进,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有了准则和条例这把“利剑”相信我们的党一定能开启的新长征路,凝聚起磅礴力量,实现伟大“中国梦”。

坚持从严治党 依法履职用权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刚性约束,是严肃党内生活的制度保障。

?准则》和《条例》立足新形势,提出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十二项要求,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抓牢抓实,对稳定党的队伍、加强党内建设、净化党内环境有重大意义,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基础。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一个政党,唯有拥有良好的党风党纪,才能切实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才会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史上历代朝政的兴衰,充分印证了群众基础的重大意义。面对改革浪潮下国际国内形势的风云变化,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时不我待,使命艰巨。

每个党员都是党组织的肌体细胞,只有细胞健康,全党才能健康发展。作为党员,要做到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严以用权、依法履职、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壁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齐力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最近,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新条例及准则”精神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新条例及准则”的学习,体会到“新条例及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是党中央结合党在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新的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地规定了党员应该如何做,违反了党纪会的得到怎样的处理等。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廉洁自律准则》充分体现了党对党员的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通俗地理解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通过对“新条例及准则”的学习,要知道自己哪个需要遵守的,哪个需要做到的,“度”的把握尤为重要,心中始终存有“红线”和“底线”,要根据“新条例及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衡量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

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4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的方式进行了修订。11月24日上午,部机关通过“讲解+学习+研讨”的方式组织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让大家更加直观深刻地认识到,廉洁准则要求哪些“在先”,哪些“在后”;党纪条例约束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使与会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和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六个善”。

一、要善思善学,学思结合。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既持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通俗易懂、微言大义,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腐与廉、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而修订后的《条例》也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们只有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自己的一种行为规范自觉,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认认真真思考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懂在前,用在前,把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作为自己的“责任田”、“自留地”,才能管好自己,管好家人。

二、要善言善行,严谨做人。

80后组工干部没有经过战争年代的血雨腥风,也没有尝过三年自然灾害的苦痛,有的只是改革开放后的衣食无忧和一帆风顺。所以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我们不要有“进了组织部、一定有进步”的思想杂念,要严格遵守《准则》中的“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以及《条例》中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廉洁自律、谨言慎行,努力克服工作中的浮躁心态,促使自己严以律己,善言善行,切实将自己融入所在的集体,将个人和集体相结合,荣誉与责任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组工干部自我激励、自我加压的发展力,保持良好心态、良好精神状态的平衡力。在工作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敢于迎难而上,敢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束缚,用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思维方法和新的行为方式,来研究、解决出现的种种问题,做到不唯上,不唯权,不唯利。

三、要善作善成,凝聚民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万年基业毁于懈怠。历史镜鉴警示我们,党风政风不是简单的形象问题,执政党作风好坏直接关系着政权稳固和社稷安危。“邦之兴,由得人也;邦之亡,由失人也。”作为一名从事党建工作的组工干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重、琐事多,经常加班加点,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务实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于把大事分解,扎实把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做好,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迎接挑战的气概。挑战中往往蕴涵着机遇、办法和出路,如果缺乏坚韧不拔、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一味地等、靠、要,甚至希望天上掉馅饼,那最终只能坐失良机,一事无成。比如说,新建农村党员活动室,最大的困难是资金问题,如果我们一心只等上级拨款,也就永远建不成。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组工干部要谨记“一念之差,终生为价”,筑牢道德的“堤坝”,防止贪腐“蝼蚁”的侵蚀,日省吾身,防微杜渐,努力做到“身正影也正”。

学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新任xx区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严加监督。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从严治党要以严明的铁纪作保障。新《条例》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区委书记是党在一区的负责人,要坚守政治红线,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妄议中央、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严格教育。新《准则》《条例》学习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重要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学习系统化、常态化。运用各类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三要严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区委书记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班子成员带好头,给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尤其是带头学条例守规矩,做到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职责权限为依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意见征求、沟通酝酿等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议事规则,防止独断专行、简化程序,让权力在制度规矩之笼内阳光运行。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全力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要严于律己。《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第一是用望远镜论危害。算好廉政账、家庭账、亲情账,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第二是用平面镜照自己。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党章和《准则》要求。第三是用显微镜查问题。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第四是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违背《准则》触碰《条例》的根源和土壤。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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