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3-06-03 17:01:12 分类:心得体会

为了对个人的情感有个很好的说明,需要认真记录好心得,当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可以通过写一份心得体会来记录当下最真实的感受,下面是400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8篇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1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2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3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小学生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网吧、游戏厅,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你们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现在,便有许多的不良同学:有的同学爱打架或偷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4

谈到法律,它总会给人以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规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例如:上学、放学时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就很有可能导致一场车祸,而断送了鲜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段真实的故事。

?今日说法》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15岁的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从小学就迷上了网络游戏,母亲为了看管儿子,放弃了家中的农活,在城里租房子,陪读。可他不理解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亲又在网吧中找到了整整两天没有回家的儿子。气愤之际,母亲抡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趁母亲不备,顺手拿起电源线从背后缠住了母亲的脖子,致其昏迷。于是,他拿走了家里的20__多元钱,又一次进入网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因为害怕,他又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的窗户上扔了下去。

我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酿成大祸,难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吗?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5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6

校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在钱塘小学开展的普法教育中,我学习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叫法律的朋友。妈妈告诉我:“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则,它告诉大家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法律这位朋友我们不仅不应该陌生,而且还应该由衷地感谢他。他既是一位好伙伴也是一位大卫士,从小到大他都不知不觉地保护着我们。当我们不经意地出现了闯红灯、欺负同学、破坏公物等行为时,好伙伴就会立即善意地提醒:“这样不行,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当我们遭受暴力、敲诈、欺骗等不法行为时,大卫士就会义无反顾地为我们撑起一把保护伞,让我们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我们的健康成长一直离不开这位好朋友约束和保护啊!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还提到:“普法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我也觉得:校园开展普法教育很有必要,就像人需要氧气,植物需要水一样重要。普法教育能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这位朋友,并结交成为最好的朋友。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学好法律,做到知法、守法,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大家都能共同知法守法,才能让阳光弥漫整个校园,让校园更加纯洁而美丽。

虽然我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是,我也很想为“普法教育,打造零犯罪校园”做出我的一份贡献。我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也要学习好法律知识、和法律交为好朋友,把遵纪守法表现在我的言行举止,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校园更加美丽,让天空更加纯净!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7

在学习了《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后,我的思想产生一次次震荡,洗涤,“课程改革”、“学校管理”、“信息技术”、“以人为本”等等这些反映新时代教育要求的高频词,反复回响于课堂,深印在脑中。使我真正领悟到了参与式管理,以学生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新思想的现代教育摸式。下面就我的学习和认识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思想。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无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包含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二是学校应当依据法规、法律、规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三是学校依法维护学校、老师、学生的权利。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坚持依法治校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不言而喻:

一是坚持依法治校将会使学校管理方式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

二是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是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四是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罗主任的讲课,使我对依法治教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二、教育与教育公平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明确了教育公平的含义:“教育公平主要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平等享受教育资源、教育机会和教育效果的权利。”教育公平的内容简单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学业成就公平、学生成就机会公平、教育祈求公平。作为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对学校工作负有重大责任,因此,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上,校长应负有最重要的责任。首先要树立教育公平的思想意识与教育观念,其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动态,特别是自己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公平问题,把教育公平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树立公平行为,公平对待不同性别、民族、家庭经济状况或背景的孩子,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成功的机会;让所有的师生在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完成教学目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用一把“尺子”量不同的学生,而忽视了儿童的个体差异,这种形式看似公平的东西,在实际上恰恰是不公平的。要建立教育公平支持系统,寻求政府的支持、社会的支持家长的支持、教师学生的支持。

三、学校评价在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基础教育的深化改革与发展,以及义务教育新课程的推行,学校评价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学校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学校不应把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学校应以学生全方位的发

展状况和发展过程来体现学校工作的效果,什么样的学校是好学校、什么样的教师是好教师、什么样的班级是好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是好学生?要有正确的评价依据。学校评价标准应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绩效要求、职责要求、素质要求,在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学校工作项目繁多、涉及面广,很难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的学校工作。

四、要树立依人为本的思想。

以人为本是新课程理念下现代学校教学管理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师生的成长发展为本。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师生,让他们学会自我尊重;发现有偿,让师生学会自我发现;激励师生,使他们学会自我激励。作为校长,在学校管理中,更重要地是落实以教师为本的思想。我的体会是:首先是尊重。肯定人是人格的主体,也就是肯定人的尊严。一个人在肯定和尊重自己作为人格主体尊严的时候,必须推己及人,同时也肯定和尊重他人作为人格主体的尊严。尊重教师的人格,校长与教师在政治上和人格上是平等的,校长同教师之间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更是同事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尊重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强调发扬教师在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尊重教师的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教师的教育创新,还要尊重教师自我完善的要求,主要是完善人格的要求、完善知识能力的要求等。其次是宽容,对人要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只有宽以待人才能够有包容,大家才有“安全感”,才能营造比较宽松的环境,才有民主的气氛,学校才有生气、有活力。这里说的“宽’是指对人不能求全责备。孔子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孔子还说:“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改不了的错误才是真正的错误,能够改正并且努力去改正的错误应当说是“好错误”,这就是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宽”的另一个含义,是指对曾经错误对待过自己的人要宽宏大量、有气度、容得下,要不计前嫌,同善待其他人一样善待他,正如孔子所说的:“宽以得众,惠足以使人。”包容,就是要能包容各种各样的人,包括意见不同的人、有缺点的人、犯错误的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有了包容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人,队伍才能兴旺,事业才能发达。再者是激励。合理地满足需要是人的特性之一,所以应当重视激励的功能。人的需要既有物质方面的,也有精神方面的,因此激励也应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对于学校老师来说,在物质待遇得到基本保障之后,更看重的是精神激励。精神激励有目标激励、信任激励、肯定激励等。目标激励,包括群体目标和个人目标。群体目标是一个群体所有成员在某个时期统一的价值取向,是凝聚人心的基础。个人目标则是个人完善的需求,是个体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信任激励,信任是相互的,领导对群众信任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中国人从来把诚、信合在一起说,对人只有诚恳、诚心、诚意,才能有对人的信任。中国知识分子历来有士为知己者用、士为知己者死的传统精神,足见待人以诚的重要。肯定激励,要肯定教师的劳动,特别要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使做出成绩的教师得到受人尊敬、受人爱戴的地位

几天来的学习给予我很多启发和思考。时代变化的节奏在加快,幅度和强度在增加,周期在缩短,在新的形势下,要有新的理念,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方可适应现在和未来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变化,方能使我们的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普法教育宣传心得体会篇8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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