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考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5-23 13:01:04 分类: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的写作是需要经过自己反复思索的,其实还是有很多人为了写不出心得体会而感到发愁,在生活中只有勤于写心得,我们才能得到提升,以下是400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自考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5篇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篇1

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的璀璨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法律时时刻刻都在塑造着社会,规范着公民的行为。无法,则无以立国;有法,国则昌盛,民则安居。

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它讲述了一个中学生,买了一辆自行车,他非常欢喜,天天十分宝贝地停在小区的车库里,就算不要用,他也会时常去看一下,有没有脏,有没有损坏。有一天,他照常去看电动车,却发现电动车被偷了,他找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有踪迹,他心理特别不平衡,从而萌芽了报复的心理,于是开始还击。开始,他只是偷同学的杯子,后来他还不满足,开始偷电动车,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再后来,在他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擒获。

这位中学生因为偷盗,给自己的一生画下了不光彩的一笔。虽然,后来追悔莫及,但事情已发生,时光不可倒流,依然于事无补。

亚里斯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离开法律。妈妈从小就教育我:“红灯停,绿灯行,坚决不能闯红灯。”于是,从小我就从小事起,任何一件事都要遵守法律。这位中学生就是起了邪恶的念头,才犯了大错。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束缚的规则,否者就会方才大乱。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从小遵法,守法,从小就应该知道法律,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多阅读《中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人索要财物。

最后,我们应该时刻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篇2

法律是在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一个东西。因为有了法律,未成年儿童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人民才能平等;社会才会和谐;坏人们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未成年儿童受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未成年人,现在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也是因为这个特殊阶段决定了我们将来的素质、心理、态度等等。而在于这个阶段的孩子会有很多不同的心理变化、会叛逆、走上歪路等等。在生活中,孩子的人格尊严常会被监护人、教师或其他人侵犯,这已严重伤害了孩子的人格、自尊心和自信心。就比如我的父母对我的态度:有的时候因为课外学习的一些不认真或提出的意见,他们就会用语言来侮辱我、打我,就算我再怎么跟他们交流、谈心,他们也一直认为我只是在找理由来逃避现实,并且跟我讲一堆对我没有意义的话语、不尊重我。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我也经历了很多次,伤心了很多次,导致我现在已经完全不想理会他们,也在私底下指责他们。也是因为这样,我每次上学都觉得老师只要说那些父母对我们多好的话,我都觉得这是错的。我也开始渐渐地疏远大家,开始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件事情到现在,我只要一想到,就觉得我很委屈、生气,想很多很多的事情。

我觉得监护人和老师有义务来用正确的方式来教育我们,而不是用语言攻击、暴力来解决问题。“棒棍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育。也许,有许多中国的家长因为这句话,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也正是因为这种教育,使无数孩子失去自尊心、自信心、走上歪路。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或教师要是真的大打出手,我们有权利把你们告上法庭。

教育孩子,监护人和教师要以身作则,如果你们教育孩子是用辱骂、暴力的话,那么这对孩子的一生都会有影响,会对身边的一切的认知产生影响。只有用正确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天天快乐的成长!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篇3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会更加和谐!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篇4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法律自考心得体会篇5

时间定格在七点,晨曦初洒,我们已经站在公交站台等待着拐角那一辆886缓缓驶来,带领着我们开启一天忙碌而又充实的西城法院实习生活。

在学校三年的法学学习,让我们在法学浩瀚大海中不断拾取一点点的知识,积累起一点点作为法律人应有的浩然正气。或许正是初学者的共同缺点——急于展示自己,我们等待着一个机会涌出海面,将自己汲取的营养与他人共享。而这样的一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正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让自己小小的热量得以挥洒。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一句话放在任何时代都不为过。在学校这样一个学术的象牙塔里,我们沉浸在法学的氛围中,把那些抽象难懂的知识都当成了理所必然。然而,当我们真正走上了社会,与不同背景的人接触时,才发现用所学解决现实问题是如此的困难。这个困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面对的当事人的不理解,前来咨询的人大多是不懂法律,或者在遇到问题后查过一部分法律,却因为理解的偏差或者断章取义而造成了误解;二是我们自己的“不理解”,即在将书上知识与用到现实中的“不理解”,这大多是由于我们知识上的漏洞或者在学习中的误解,导致在运用中不得其意,错误使用。

此外,在学校的片段学习或者部门学习也在实习中得到串联,整个案件从最初的起诉到最后的判决执行都走过一遍,不仅了解了整个运行过程,也掌握了书上没有讲到的小细节,而这些细节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这对于将来我们步入法律职业的舞台是一种莫大的帮助。

从三年前进入法大开始,我们就以法律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校,师生的教学交流树立我们的信念,培养我们的素养;在校外,直面案件、当事人让我们自我审视,完善细节。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给了我这样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在接下去的实践过程中我定将认认真真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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