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合同6篇

时间:2024-04-08 12:51:19 分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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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合同6篇

设备类合同篇1

订立合同单位: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进行了充分磋商,就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事项,乙方同意租出下列机械设备。为此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特签订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租赁机械详情:

1.1租赁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赁费、技术参数等:

1.2出租机械地点:

1.3机械使用地点:梅关大道

1.4机械租用期限:租赁期暂定10个月,预计租赁费总额万元(含进出场等费用)。

1.5进场时间:9#楼塔吊自20__年8月6日起租,其他塔吊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租赁费。租赁结束承租方递交给出租方要求退场书面通知所到之日增加7天拆卸租赁结束。若承租方需延长使用时间,按实际发生时间结算,但租赁价格不变,租赁不足月部分按每天566.67元计算。

1.6租赁期内乙方指定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并确认,同时对前任工作所签署的文件予以认可。

2、租赁费用计算机付款办法:

2.1_月_台;进退场费、元/台。进退场费分三次付清,塔吊安装调试完毕后首次支付进场费10000元,主体封顶后支付10000元,余款10000元及剩余租金在塔吊拆除前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均不含税务发票。

2.2机械先使用后付租赁费,其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收据支付,最后一次结算(包括续租),双方办理总租赁费汇总结算单,并在结算完成一月内支付全部余款。合约履行过程中承租方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付款(拖延支付期不大于15天,免计滞纳金),甲方将每天按总租赁价格的5‰支付延期时段的滞纳金。

2.3该机械租赁费中包含机操工工资。加班工资由项目部支付给司机。

2.4春节期间出租方应减免承租方10天设备租赁费。

3、出租方职责和权利:

3.1提供的中联qtz80塔机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是10年后出厂的完整产品(安全装置等附件齐全),整机状况完好,每月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48小时(特大故障除外,如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马达烧毁)。发生机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机械正常运行,如因出租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24小时,按实际停工时间双倍扣除台班费。

3.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所租机械的基础图给承租方按图纸施工。并负责承租方砼基础施工技术指导工作(承租方砼基础必须经过地耐力实验且合格),附墙材料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安装。

3.3负责塔机的安装、拆除工作。安装、拆除前必须向甲方出示有效的装拆资格许可证,并复印一份交甲方。

3.4安装结束后出租方应进行塔机的检验及验收工作,在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报批资料,甲方应予配合,并配合检测工作,同时将“产品合格证”、“产品监检证”、及“产品产权备案证”复印一份交甲方安全科资料存档。

3.5塔机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记录由乙方负责,按规定每个月进行一次整机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在册,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3.6操作工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能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操作(附操作证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3.7出租方机械设备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引起的各种损失由出租方承担损失。

3.8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使用机械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使用期限内对使用机械进行销售、转让、转借、抵押、投资和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使用机械所有权的行为。在使用期限内,如果甲方把使用机械调到其它地方使用需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转移,其间所发生的运输费和拆卸费及转场人员均由甲方承担。

3.9乙方负责常规维修、保养的材料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承租方职责和权利:

4.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作业。

4.2承租方配合出租方进行该塔机的取证工作,有权对所租机械进行监督、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停机整改,严重的应停机使用,并按实际停工期扣除相应的台班费用。

4.3出租方按需要配备司机,专职指挥由甲方负责,司机应服从指挥信号,承租方对司机视线不明的吊装,应确保所吊物件不与其它物体产生碰擦,对吊物的重量及高度、幅度予以告知,负责塔机吊钩以下部位的安全责任。

4.4承租方无偿提供租赁物到货时现场卸车、安装及以后顶升过程的配合工作。

4.5承租方负责按塔机用电标准提供供电电源线、配电箱及配套的漏电保护装置到塔机终端箱的上接线端子,并负责设备接地防护工作。

4.6承租方对制作的基础质量负责,承担因基础所导致的安全责任。

4.7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三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应架设35m㎡专用电源及配电箱到塔吊基础位置供塔式起重机使用(电费由甲方承担),确保容量60kw、电压380v,否则,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不可抗力因素:

5.1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的损坏和灭失,承租方则不负责修复和赔偿的责任。

5.2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人员伤害、设备损毁及对第三方造成侵害,依据所属单位各自承担。

6、安全责任及文明施工:

6.1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6.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业主和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切实做到安全施工。

6.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塔机的防火、防水、安全保卫、物料保管、场地清洁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6.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公众免受伤害及死亡,公共财产及设施不受侵犯和损失。如发生因施工导致公共设施的损坏或公众的伤亡,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6.5乙方对乙方进驻现场的司机进行思想教育,杜绝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出现此类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处以经济处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类合同篇2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设备类合同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设备类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租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演出设备租赁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标的、租赁期限

1、甲方租给乙方的演出设备的品名为:,型号为:,规格为:,数量为:_________;质量为:_________,租赁设备的具体状况详见附件《租赁设备交接单》中的说明。租赁设备的交付地点为,返还地点为。甲方于交付地点交付租赁设备时双方需查验租赁设备状况,并如实填写《租赁设备交接单》中的交付联且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乙方于返还地点返还租赁设备时双方需查验租赁设备状况,并如实填写《租赁设备交接单》中的返还联且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工作人员对于租赁设备状况的判断有异议的,应记载于《租赁设备交接单》中,双方同意就此异议提交检验的,应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垫付一半。交付设备时就设备进行检验的,经检验,甲方所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的,由甲方负担全部检验费用;甲方所交付的设备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的,由乙方负担全部检验费用。返还设备时就设备进行检验的,经检验,乙方所返还的设备存在损坏情形的,由乙方负担全部检验费用;乙方所返还的设备不存在损坏情形的,由甲方负担全部检验费用。

2、设备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需要在设备租赁期限到期后续租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就设备续租事宜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

1、乙方应付租金为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

2、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

2、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

3、租金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4、甲方应于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5、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人民币。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租的,甲方在扣除租赁设备损坏赔偿金后,将押金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状态良好,甲方保证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租赁设备。

3、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受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的特殊演出任务,需要收回租赁设备自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双方应积极协商并设法安排补救措施。确实无法补救的,甲方应将乙方无法使用租赁设备期间的租金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仅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典当、出卖或用作其它非法用途。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保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未经通知甲方,不得自行修理租赁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动或更换租赁设备零配件及结构。租赁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设备送到甲方认可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设备的维修费用负担方式如下:(“□”内划“√”或“╳”以示选择)

设备由于自然损耗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设备发生自然损耗之外的损坏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

任何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3、在租赁期限内,如果发生设备被盗或第三方故意损毁的,乙方应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被盗或损毁的设备无法获偿的部分,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设备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未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租赁设备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4、甲方发现乙方就租赁设备存在转租、抵押、典当、出卖或用作其它非法用途等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租赁设备,能够收回租赁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无法收回租赁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七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设备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类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设备类合同篇6

监控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 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⑵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⑶ 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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