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板房合同5篇
制定出一份合理的合同,会让我们各自的利益得到明确的保障,其实很多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不得不签署一份合同,下面是400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彩板房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彩板房合同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产品安装地点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__个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月____日将活动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四条、结算方式租金数额
1、租赁期为________个月租金单价为________元。租赁期满如承租方取得出租方同意继续租用,则从第个月起租金单价为每月________元。
2、租赁金额按月计,超过5天按每月租金的一半计算,超过15天按整月计算。
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其租赁的活动板房总价值________%的押金,计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应于工程完工后当天向出租方交付租金总额的%,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其他:
3、如承租方要求续租,则应在合同租赁期满前十天通知出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续租补充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各持份。
出租方全称:(盖章)
承租方全称:(盖章)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彩板房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彩板房合同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出租方”)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活动房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重庆蔡家 。
第二条 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为“雅致”品牌“拆装式活动房屋”(以下简称“活动房”)。
2、活动房的规格、面积、金额:
注:上列单价、金额不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吊顶等项目的费用。
3、活动房总面积计算规则:
(1)活动房主体面积=外墙外边长×外墙外边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3)雨蓬面积=雨蓬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
4、配套项目数量、单价、金额: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合计(rmb)元,大写(人民币)整 。
2、活动房安装完工后,以实际验收的面积及数量进行项目结算,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出租方自 20 年 4 月 27 日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活动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 年 4 月 26 日收回。约定租期为 12 个月,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不足约定租期的,按约定租期计算
2、续租期间租金单价按月计算,超过5天按月租金的一半计算,超过15天按整月租金计算。
第五条 活动房押金
1、本合同活动房总面积为 415.35 平方米(以实际验收为准)。
2、本合同活动房的价值为每平方米 320.00 元,总价值合计(rmb): 132912.00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贰元整 。
3、活动房押金按活动房总价值 /%的比例收取,计(rmb):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
4、出租方以加盖出租方财务章专用的收据作为收取押金的唯一凭证。租赁期满,双方现场办理定损手续,在活动房拆回出租方仓库后,承租方凭定损单、押金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叁 天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合同金额 / %的预付款,计: 35000.00 元,同时支付活动房押金,预付款及押金合计: 40000.00 元。
2、活动房钢构件进场前,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余款,计:元。
3、承租方付款后,应要求出租方收款人员提供加盖出租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收款人”栏应准确填写出租方全称“ 成都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否则发生款项流失,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其他约定:
第七条 活动房安装
1、安装工期:进场日期为 20xx年 4 月 23 日,工期为 4个工作日。
2、出租方进场日期2天前,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2款约定的方式支付款项及押金,并提供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活动房基础,否则由此造成的进场时间及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出租方。
3、为便于现场的协调及顺利施工,承租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4、活动房的安装及验收以承租方确认的方案设计图为准。
5、活动房的安装基础应远离高压线(水平投影距离15米以上),与深基坑或临边应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保障活动房安装及使用的安全。
6、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设计的基础图纸进行活动房基础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以保证活动房安装的工期及质量。若因基础不合格导致的质量及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承租方提出设计变更、增补及项目的增加。
2、现场水电无法满足安装要求。
3、承租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活动房基础、清理施工障碍物及疏通进场道路。
4、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及其它单位等第三方干预导致无法顺利安装。
5、承租方代表未及时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证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等造成进场滞后及影响施工进度。
7、属于承租方分包的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
第九条 验收及交付
1、承租方应在活动房完工当天,派代表到现场与出租方共同对活动房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及交付单》,办理移交手续。
2、如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验收通知后,3天内仍未到场组织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承租方自行启用该活动房,则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及交付手续的完成。
3、验收或使用后,活动房保管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因盗窃、意外撞击、火灾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活动房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条 出租方责任
1、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安装任务。
2、出租方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现行建筑行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房安全检查标准,并提供《活动房使用说明书》。
3、租赁期内,属出租方活动房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整改的由出租方负全责,出租方提供无偿拆除、整改和保修服务(门锁保修一个月)。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或在租赁期间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出租方可以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一条 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支付款项。
2、承租方负责办理活动房的用地、报建等相关手续。
3、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距安装现场50米以内的用水、用电接口,免费提供用水、用电,及小于50米的进场交通条件。
4、进场当天,承租方应派代表到现场协助和指导安装工作。
5、承租方在租期满后,应妥善保管活动房的门锁钥匙,退租时钥匙缺失则视同门锁损坏。
6、承租方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对出租方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进行仔细的审核并予以确认,进场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并承担相应变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运输费、设计费)及工期延误责任。
7、活动房电气安装的设计、材料、施工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障活动房使用的安全。
8、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活动房使用说明书》及消防安全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正确使用及维护活动房,因承租方未按规定要求使用活动房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对所租活动房进行装修,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对因装修造成活动房构件的损坏承担全部责任,按照《活动房租赁定损单》进行赔付。租赁期满后装修清理
甲方:
乙方:
彩板房合同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彩板房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强化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健康路临时活动板房租赁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 年3月26日至 年3月25日止期限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 路围墙处面朝北(约10平方),活动板房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活动板房出现漏水、渗水甲方承担维修。
三、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它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甲方管理,自主经营在承租期间的一切经济来源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从签订协议第二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按时交纳各项税、费及水电费。
四、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活动板房结构,以及破坏行为否则乙方负全责。
四、共同遵守
一、如遇政府规划拆迁,无条件自行终止协议,互不追究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者向对方另支付2500元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