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7篇

时间:2024-02-05 15:51:15 分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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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7篇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1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不留免疫死角

(一)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和免费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本县常住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电子信息档案率100%,流动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0%以上,电子信息档案率达到85%以上。

(二)继续大力推行村卫生室预防接种的模式,积极推进村级设点,充分调动村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的积极性,落实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定点与上门巡回接种服务模式。

(三)根据《娄底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单位的设置,健全预防接种网络,按照“不交叉、不遗漏、全覆盖”的要求,合理划分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第三批市级示范门诊创建工作,力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市级示范门诊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要在确保国家免疫规疫苗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疫情,科学、规范、稳妥地开展二类疫苗宣传推广预防接种工作。

(五)要进一步完善二类疫苗的管理机制,规范二类疫苗的价格,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疫苗管理,保证“双安全”,即疫苗质量安全有效,接种工作安全规范。

二、认真落实消除麻疹工作措施,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一)要有效落实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确保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接种及时率>80%(即8月龄内完成首针接种)。在入托、入学儿童中,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2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份认真做好8月龄~6岁(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麻疹监测工作。以县为单位,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确保每一例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均进行报告、采样、检测,对每一例麻疹病例均应及时进行追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咽拭子标本采集率达到85%以上。暴发疫情实验室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均达100%。

(四)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卫生局将就消除麻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下发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

三、加强afp病例监测,搞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巩固无脊灰成果

(一)维持高水平的脊灰疫苗接种率,消除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病毒流行的条件。

(二)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的高度敏感性,加强病例报告与主动监测,认真开展病例调查,及时采集、运送粪便标本,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疫苗衍生株病例和可能的输入性野病毒病例。主动监测结果及主动监测汇总表要及时通过网络报告。报告发病率不低于2/10万。监测质量达标: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100%(以实际住院地计算);麻痹发生后14天内双份合格标本采集率≥90%,第一份标本入院后48小时内采集率≥90%;标本7天内送达率≥90%;60天随访、75天随访表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90%;afp病例opv3剂次接种率>90%。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就诊史的afp病例不得漏报(凡15岁以下弛缓性软瘫均要报告)。无高危病例出现。

(三)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3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4月认真开展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两轮查漏补种工作,所有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要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县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脊灰疫苗接种及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结果通报全县。

四、做好流脑和乙脑的防治与监测工作

(一)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的预防接种且保持高水平接种率(≥90%)。

(二)按照《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和《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要求时限网络报告个案,且专报≥大疫情。

(三)加强对流脑病例的调查及标本的采集检测工作。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将调查报告于下月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采集病例脑脊液、双份血及密切接触者咽拭子样(每个病例采集接触者样不少于10个)进行检测,结果于下月10日前上传专病网。

(四)乙脑病例(包括疑似)10天内实验室结果报告率≥80%;确诊病例发病后8月内完成病例随访率≥80%。

五、乙型肝炎监测

(一)规范乙肝的疫情报告工作,做好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个案调查和上报工作。要求发现病人后7天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录入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专报系统数据≥大疫情数据。

(二)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和全程接种率。酌情开展一次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努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一)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有效,降低因服务质量导致的投诉事件,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村卫生室切实落实预防接种告知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平台网络直报个案调查、处理记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以接种单位为单位达100%。aefi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率≥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aefi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90%,aefi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aefi分类诊断率≥90%。

(三)建立疫苗接种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疫苗接种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接种者的责任,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适当赔偿金额,情节严重,取消接种人员资质,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七、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管理、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辖区适龄儿童信息个案管理率达到100%,以乡镇为单位数据上传完整率达90%以上(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

(二)三月份在全县正式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发布、反馈、沟通的信息化,有效解决接种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迟种、漏种、应急接种等信息沟通滞后问题,以提高及时接种率水平。

八、加强疫苗、注射器以及冷链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与管理工作,特别是疫苗的冷链保管。同时,坚决杜绝浪费,确保疫苗和注射器的质量。

(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疫苗(一、二类疫苗)、注射器及冷链设备信息的网络管理。完成出入库实际操作三日内录入系统上报,下级单位每月8日前在网络上确认上月数据。

(三)冷链室有明显标识,冷链设备有专人管理,有设备台帐、温度监测、保养和维修记录情况。冷链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

九、扎实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一)协调教育部门做好20xx年春、秋季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工作,规范查验程序,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及时补种及建卡建册。

(二)做好现场督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三)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全部开展查验工作,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十、开展儿童疫苗接种率调查工作

(一)为了掌握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接种率的真实水平,了解影响免疫规划接种率的因素,以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于6月底、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8月份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二)迎接上级免疫规划工作检查,对0~7岁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三)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一次0~15岁儿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行动,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辖区内15岁以下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并逐级上报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疾控中心。

十一、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围绕“3月份免疫规划宣传月”、“4.25”等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于4月27日前上报宣传总结和现场图片。

(二)组织开展1~2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预防接种实施技术、安全注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afp监测、麻疹监测、乙肝监测、流脑监测等。

(三)各乡镇均应对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开展2~3期业务培训。

十二、建立免疫规划工作月报制度,继续开展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督导工作

(一)建立免疫规划月报制度。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在每月5日前、县疾控中心在每月8日前以邮件方式上报免疫规划工作月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进度报表”。

(二)继续做好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经常性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写出“双峰县免疫规划工作情况通报”向全县通报。

(三)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开展半年、年终督导检查。

(四)迎接省、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检查行动。

十三、规范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免疫规划每月考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南省免疫规划(量化部分)每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要求所有表格、督导资料从年初开始规范格式、内容,及时小结归档。

(三)要求所有各类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2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全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七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xx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举办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我县考核标准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

汇总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继续落实消除麻疹工作,针对麻疹防治相关知识召开培训班,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3

根据黔卫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及《贵州省乡镇级免疫规划基本工作内容和要求》,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更进一步搞好我乡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使我乡免疫规划工作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乡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本督导工作计划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每月抽出2至3天,每次抽查2至3个村,每次抽出1至2名工作人员参加对各村接种点的督导,每季度要对全乡所有行政村进行一次督导,

一、督导内容:

1、新生儿上报情况;

2、儿童接种信息登记薄登记情况、登记完整率;

3、免疫规划知识掌握情况;

4、疫苗出入库登记情况;

5、村级免疫规划资料整理情况;

6、报表与底册符合率;

7、开展预防接种及接种信息情况;

8、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报告情况;

9、儿童建、卡建证情况;

10、上门完成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情况;

11、安全注射情况;

12、疫苗接种率。

13、其他工作情况

二、督导时间及接种点安排:

督导时间安排20xx年1月上旬20xx年1月下旬20xx年2月上旬20xx年2月下旬20xx年3月中旬20xx年4月上旬20xx年5月下旬20xx年6月上旬20xx年7月下旬20xx年8月下旬20xx年9月下旬20xx年10月下旬20xx年11月下旬20xx年12月下旬拟督导村紫马村新洋村屯上村龙头村栗树村紫马村、栗树村新洋村、龙头村屯上村新洋村、屯上村栗树村、龙头村紫马村新洋村、龙头村栗树村、屯上村紫马村督导员安排督导方法督导内容

1、每月新增目标儿童;

2、开展预防接种及接种信息情况;

3、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报告情况;

4、建卡、建证情况;5、上门完成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情况;

6、安全注射情况;

7、其他工作情况

备注

1、以入村查询方式进行督导;

2、安内容进行;长统一安排

3、按内容,每村调查04岁儿童5名。督导结束后,要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写出本季度督导小结。

紫马乡卫生院

20xx年1月1日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4

2017年我县将坚持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与规范接种质量并举的理念,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国务院十三五规划、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有关预防接种的新政策的落实,继续以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和乙脑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为工作核心;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范接种行为、维持高水平接种率和低水平接种脱漏率、加强重大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与处置效率、推进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推进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各单苗的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各医院产科新生儿童卡介苗、乙肝苗接种率98%以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5%以上;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基础免疫12月龄合格接种率和a群流脑疫苗基础免疫18月龄、甲肝基础免疫24月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首剂8月龄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证率、建卡率达98%以上。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含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或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三)针对疾病发病率:不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麻疹发病率降至1/10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乙脑发病率e;0.3/10万;流脑发病率e;2/10万;白喉发病率e;0.5/10万;百日咳发病率e;5/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e;1/1000活产儿。

(四)全县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至少1/10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麻疹监测、aefi监测指标到达国家方案要求。

(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软件使用率达100%,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客户端软件率达95%以上,重卡率低于5%。

(六)幼儿园、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补证率、补种率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巩固免疫规划基础性工作,保持高水平的疫苗接种率。

1.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巩固以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和合格接种率为中心的预防接种服务,健全预防接种卡建立与使用制度,拓宽建卡途径,加强免疫规划系统的网底建设,提高获得医院新出生儿童信息全面性,注重与受种家长的沟通工作,确保接种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2.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和摸底工作,及时发现薄弱单位或薄弱人群,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免疫规划评估,并针对影响疫苗接种工作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做好查证后补种工作。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幼托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和督导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接种点对无证、漏种的儿童及时给予补证和补种。确保做到:

(1)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托幼机构、小学校数、联系人;入托、入学儿童生数等数据资料;

(2)每年6月始对辖区当年入托、入学适龄儿童开展各苗查漏、造册(附表4)并组织补种;

(3)加强与辖区学校联系,取得支持配合,提高查证/补种率,查验补种率达到90%以上;

(4)汇总收集辖区各校查证报表并按时上报。

4.落实查漏补种工作。各地应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在3-4月份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将根据省级统一部署,按照即将出台的国家级脊灰、麻疹等防控有关规划要求和风险评估,适时开展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

(二)维持无脊灰,消除麻疹,强化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和处置,维持低发病水平。

1.维持无脊灰。各地应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提高监测与处置水平,防止病例传播和循环。及时进行afp病例随访工作。

2.做好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将麻疹的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按照麻疹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疑似麻疹病例定义,提高麻疹监测敏感性,将风疹等疑似麻疹病例纳入监测系统,做好麻疹监测工作,确保麻疹排除报告发病率达到1/5万以上。

3.落实乙肝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同时提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注射10ug或20ug乙肝疫苗,提倡乙肝e抗原阳性或高乙肝病毒dna母亲分娩的新生儿自费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0iu,实现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的目标;落实乙肝监测技术方案,执行2008年乙肝病例分类诊断国标(ws299-2008)。

4.做好乙脑、百日咳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各地应严格按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乙脑、流脑监测工作,及时调查病例,做好标本采集、运送等工作,落实疫点处置、切断传播途径、应急接种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地应做好百日咳、白喉疫情暴发时的处置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1.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一是严格接种信息内卡管理。确保每个乡镇接种门诊有一个以上熟悉信息化的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核查和删除管理,接种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在接种客户端软件里对儿童的在册情况进行修改,除重卡外不得删除儿童接种信息卡,对脱漏儿童及时补种,对外出儿童应进行流向注释。二是提高接种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每次儿童接种均需优先记录到信息内卡,做到疫苗用量和信息内卡接种数基本吻合。各接种单位应保证政务外网网络开通,确保接种单位数据接种录入后立即上传。接种单位应充分利用接种门诊日,对前来接种儿童的信息逐项核对准确、补充完整,特别是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的家长电话号码和社会保障卡应及时补充完整,对接种信息应及时录入和上传。各接种单位对新出生儿童接种应使用社保卡进行刷卡,明确本点含社会保障卡使用在内的接种流程。三是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免疫规划管理子系统使用人员未经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许可,不得转让或泄漏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根据出具的证明材料确定查询范围,并做好查询记录和签字。四是加快短信信息预约接种功能使用,提高短信预约通知的质量。五是协助落实产科新生儿接种模块在有产科的医院的使用。

2.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按照《福建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接种门诊的建设及整改工作。

(2)做好一二类疫苗接种告知签字、接种记录要求完整(时间、批号、接种人员签字)、并对漏种儿童进行多形式催种。

3.疫苗和冷链管理。

(1)冰箱内温度计放置规范,每日分上、下午两次记录冰箱温度及运转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报告完整。

(2)疫苗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标识清楚;不放置非生物制品物品或过期生物制品。

(3)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规范登记,并每月一查,做到帐苗相符,并与接种人数进行核对,要求接种人次数≥一类疫苗的使用数*每支疫苗人份数∕疫苗损耗系数;

(4)认真做好2017年的12次月需求计划及2014年疫苗年度计划,并及时上报。

(5)每旬认真做好疫苗盘点,并按时上报一类疫苗库存量旬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帐苗相符。

(6)严格控制好疫苗库存量,原则上,乡(镇)接种单位库存量不得大于一个月的使用量。

(四)健全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机制。

1.对疑似异常接种反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诊断、治疗、处置;病例个案调查率达100%,填写《aefi个案调查表》并及时上报。

2.开展aefi监测,实行旬常规报告(包括零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实施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儿童健康的基本保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关怀,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同时,实施免疫规划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好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免疫规划的执行能力。根据当地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人员和接种工作人员,力争各接种单位按每万人口配备1-2名防疫医生配足防疫专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接种人员和医疗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巩固三级网络,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一是要加强村级防疫网底建设,强化村医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承担免疫规划的辖区儿童主动搜索、报告和接种通知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村医参与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配合,确保查验接种证制度得到落实,同时通过当地政府积极争取计生、公安、妇幼、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房屋出租管理等机构的'支持配合,协调开展辖区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三是各地要建立单位奖惩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迎接省级考核。各地要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抓好落实各项免疫规划任务和目标,做好资料整理归档,迎接省级2017年将开展的综合审评、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工作考核。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5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7〕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免疫规划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手段,是贯彻我国“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市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后,特别是2008年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乙型肝炎、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得到持续下降,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县区出现了预防接种工作整体滑坡苗头,部分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的呈现出上升趋势,暴露出我市还存在免疫空白人群、免疫屏障不牢固,免疫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龄前及辍学儿童的摸底调查和预防接种工作。

二、明确目标,确保任务落实

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免疫规划三级网络体系;建立起良好的免疫规划长效工作机制,免疫规划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发挥预防接种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作用。

具体目标:

(一)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以县(区)为单位乙肝疫苗儿童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100%,应补证儿童的补证率100%,应补种疫苗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5%;

(三)鼓励目标人群接种二类疫苗,有效控制相关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

(四)适时对目标人群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等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五)2017年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70%的县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2013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六)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主动监测工作,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七)开展麻疹等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八)无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细化分工,强化部门配合

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和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成效。

(一)卫生部门:负责免疫规划制定及预防接种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做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冷链运转、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异常反应处置;

(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接种的冷链运转、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测评估、异常反应处置和督导考核等工作经费,安排当地应急预防接种疫苗购置、储存、运输经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补助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学校传染病管理,把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证)作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学登记的必备资料,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好补种工作。协助卫生部门统一开展的强化免疫接种和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地出生儿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配合做好儿童入户接种证查验工作和流动、暂住人口预防接种工作;

(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督促各生殖健康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免疫规划的宣传、科技咨询服务,督促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工作;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七)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八)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免疫规划政策和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的参与意识;

(九)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对免疫规划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执行不力导致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

四、突出重点,严格规范实施

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做好基础免疫,消除麻疹,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全程接种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确保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各地要将免疫规划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的内容之一,实行卫生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预防接种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加大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的权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与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挂钩的奖惩制度。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免疫规划工作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免疫规划服务单位, 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免疫规划服务网络。卫生部门要明确接种服务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疾控机构要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等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重点,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流动、暂住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首针预防接种工作。

五、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借助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疫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要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免疫规划工作。卫生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和传染病高发季节,加强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和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知识的经常性、突击性宣传,并充分利用每年“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周(日)教育活动, 要将辖区内开展预防接种的定点机构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众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方便接种疫苗。要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积极鼓励群众在主动接受一类疫苗接种的同时,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踊跃参加二类疫苗的接种。

六、落实督导,注重绩效考核

各地要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免疫规划工作监管评价、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等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要将免疫规划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健康指标改进、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等指标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范畴,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要将疾控机构对接种单位的日常考核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原则上县级疾控机构对接种单位的督导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要限期整改。要依法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重点加强对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聚地区的督促指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技术措施。对不认真履职和未按照国家政策落实保障措施,造成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卫生、财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6〕112号),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预防接种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的先决条件。

本文件公布后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6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 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

免疫规划股工作计划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有效地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预防疾病流行暴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90号)、夯实全镇免疫规划工作,确保我镇免疫规划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是儿童健康的最基本的保障,是预防、控制、消灭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措施。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免疫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全镇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100%,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村为单位12月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保持无脊灰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白喉发病率控制在0.03/10万以下,百日咳控制在0.3/10万以下,保持无新生儿破伤风状态;控制风疹、腮腺炎、水痘、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疫情,防止发生大范围流行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以上,补种率达95%以上。

8.每月进行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率达95%以上。

9.加强aefi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aefi事件,避免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镇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利用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契机,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区卫生局、区疾控工作计划要求加强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年内至少举办一期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同时加强与村医的沟通与联系,提高村医的业务水平。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保证每个街日的接种日,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儿童的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提高疫苗接种质量。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强化冷链系统和疫苗管理。冷链系统按每天要进行常规温度监测,做好记录,确保疫苗在有效贮藏温度下使用;疫苗出入库管理健全相关账目与登记,保持疫苗出入库数据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目清、数字准,记录完整。

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七、做好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监测。发现afp病例、疑似麻疹病例、疑似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时及时用纸质和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

八、认真执行《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加强对产科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十、加强薄弱村屯的甄别管理,消除免疫薄弱区域和环节。2017年确定石社、吉塘村为免疫规划工作薄弱村屯,对薄弱村屯要进行重点跟踪督查、指导整改。

十一、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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