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自查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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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1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夷民发[20xx]12号)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户73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850人、城市低保保障人员507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189人,其中:分散供养的100人,集中供养89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额发放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人840元的`生活费;三是开展五保户住房安全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镇共有6个五保户房屋成危房,民政办积极做工作已将5户纳入了扶贫易地搬迁,1户纳入了危房改造项目。我镇五保供养工作基本实现了五保供养政策落实、监护及管理责任到位;服务机构、人员落实、保障服务措施到位;安全防范设施落实、五保供养经费发放到位。
(三)关于纳入医疗救助工作
1、今年共办理大大病关爱11例;
2、今年是正式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参保和困难群众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助等医疗政策的第一年,目前已经完成了政策宣传工作,现在正在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及申报;
3、积极开展对精神病人、特困人员的关爱救助工作,本年度共为10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且具有暴力倾向的重度精神病人办理免费住院手续,积极争取政策妥善解决了他们长期住院以及治疗的费用问题;
4、办理免费服药救助卡70张,免费金额7万元。
(四)关于纳入临时救助工作
1、根据xx区关于规范临时救助纳入的一系列文件,在民政服务大厅“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窗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反映情况,符合政策的为群众积极地进行解决,不符合政策的耐心的进行政策的解释和情绪疏导。并对于“救急难”工作建立了“救急难工作上访”登记。
2、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耐心解释填报要求并按时发放,进行了公示。
截至20xx年11月,xx镇共办理区、镇两级临时救助166余人次,救助资金32.351万元。
(五)关于福利院两项工程工作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着力改善福利院环境,根据《xx区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实施方案》(夷民发[20xx]14号)及《xx区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实施方案》(夷民发[20xx]21号)xx镇农村福利院投入了107.9403万元对综合楼进行了改造,并新建了食堂和临时餐厅、置办了厨房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并开展了应急抢险工程。
(六)关于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在政策的指导下,对于残疾人及“两补”对象,进一步提升了动态管理和对象变更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度,累计申报残疾人困难补贴46人,残疾人重度补贴38人。
二、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有效落实情况
1、20xx年入夏后连续强降雨袭击,致使房屋倒塌及受损严重、农作物及道路部分受损。民政办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了灾情统计、入户核查并迅速上报了灾情,大力动员群众开展自救行动的同时及时的对受灾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进行了解决,保障受灾群众在入住新房前的基本生活。并且,根据灾情导致的倒房重建情况,我镇建立了倒房重建台账。
2、20xx年,我办积极争取区民政局重视,累计下拔救灾资金124.58万元,预计11月底全部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救灾款和物资根据受灾程度陆续分发放到灾民手中。
3、在受灾户按时完成工程后我办进行了验收工作,并准备了验收资料。
截止十一月底,45个户的倒房重建预计完成36户,入住率达到80%,其余9户将于近期搬入新居,确保倒房户安全过冬。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2
铜都街道社区办: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xx]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xx]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xx]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1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xx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2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3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xx]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xx]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xx]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xx〕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xx〕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xx〕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xx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xx]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xx]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
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
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4
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x府发〔20xx〕2号)和《xx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x市民〔20xx〕95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xx乡总人口6278人,其中农业人口5383人。有低保人员308人,其中农村低保286人,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比例为5.32%。城镇低保22人。乡政府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具体经办人员2名,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全覆盖政策宣传,发动全乡低保人员自查,并落实“自认符合低保新政策的低保人员限期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的措施,xx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截至日前,全乡共有278人自动放弃低保,其中农村低保退出256人,农村低保退出率达89.51%;城镇低保退出22人,城市低保退出率100%。农村低保有30人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将进入复核程序。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玉均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志东、副乡长李伟和吴开军为副组长,乡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国土等人员及及各村村书记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公室,由副乡长吴开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陶锐和刘裕瑶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乡政府一把手为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书记和村主任为本村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专项整治负责。成立3个督导组,加强对各村的督查指导。
(二)精心部署,广泛动员。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xx乡低保现状。按照县级部署要求,针对摸底情况,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详细安排。5月12日,召集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5职干部召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在会上对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和相关政策进行了传达,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解决“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等问题,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各村要在全乡动员会后1~2天内将动员会开到组和户,将低保新政策传达到每一位低保人员,使政策知晓率100%。
(三)创新方法,分步推进。
一是制定《通知书》,将“宣传资料和低保复核工作要求”以《通知书》的形式宣传到每一个低保人员手中,并将低保对象签字确认的《通知书》回收联回收存档。《通知书》明确要求全乡低保对象要对照低保新政策全面自查,自查后自认符合低保政策的.在规定时间(20xx年5月22日)内向村委会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专项整治活动各个阶段的情况分村在重点区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按照低保办理程序,对进入复核的低保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村级民主评议、乡村组三级公示等程序。
三、存在问题
部分低保对象家庭已外出务工或已迁出,不能及时了解低保新政策以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同时,在应对低保对象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上还考虑得不够周全,导致个别低保对象信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严格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我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按照预定的步骤,做到程序不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长效制度,推动社会救助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力度,确保全乡的和谐稳定局面。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5
xx县民政局:
根据安民字【xx】91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我乡社会救助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我乡对社会救助资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农村低保方面,低保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无私分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但存在拆户保的情况。由于低保指标有所限制加上申请农村低保的群众比较多,我乡对于部分低保户进行拆户保。低保档案不规范。返回至村里的低保档案存在随处乱放,没有专门归档,造成了部分低保户档案的丢失。
二、医疗救助方面,我乡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但是也存在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我乡五保资金都能按时发放到位,无任何挪用,私分资金现象。
四、临时救助方面,能做到及时上报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未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救助资金问题。
五,彩票公益金方面,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尽量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整户报。加强低保档案的管理,对于乡镇购置专门档案柜,村委会配置档案盒专门放置低保档案材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制度,加强对低保户的资格认定的审核,规范办理低保的程序,严格监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的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范化,防止挪用、套取、私分救助资金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乡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等民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6
根据xxx市民政局(x民政〔20××〕32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转款专用、安全运行,对我乡20××年度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接市民政局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乡长毛全兴、分管民政领导徐终尧立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由民政办梳理上卡资金和上卡花名进行汇总核算,再与乡财政所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和自查结果向市民政局汇报。
二、检查结果
(一)城乡低保保障金:我乡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向信用社提供花名上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39735元;20××年7-9月补差最低生活保障金55305元;3.农村低保对象20××年1-6月特殊生活补贴35568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二)特困人员供养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农村五保785970元,城市低保(含三无)366373元供养金(含7-9月3120元补差);2.20××年7—11月农村五保补差供养金114860元。7-12月城市三无补差金3015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三)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医疗救助金237169元;2.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临时救助金179400元。优抚临时救助1710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规范化使用的相关要求,按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严格要求,不定期组织自查。
xxx市xxx乡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7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的重点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四、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五、继续扎实开展该项活动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