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4-09-07 09:51:05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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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6篇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1

根据《关于印发xxx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xxx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状况

本次检查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职责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状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状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礼貌工地建立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3、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礼貌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贴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贴合要求。

4、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贴合规范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2、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四)监理方面

1、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职责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2、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透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xxx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礼貌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用心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职责制,为xxx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礼貌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2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为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与4家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企业,对企业实行目标管理。

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委共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达50多人次。与此同时,我委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工作,从而着力提高其安全行为。

3、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对没有保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和条件的安全报监不予通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建设。1—6月共受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报监13项,安全报监审查合格率为100%。

4、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向市民发放建设行业安全宣传单100余份,期间利用电子屏幕间断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并要求企业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20条。

5、上半年,共组织开展3次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检查出隐患83条,对查出的隐患均已责令企业落实整改,我委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复查验收。

6、今年县福泰公寓1#、2#楼项目获得了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引导各企业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2、严格工程开工前安全前置条件审查。严格报建程序,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同时,做好跟踪监管,对出现违反操作程序,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现象坚决依法予以惩处,确保管出成效。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力求做到对所有在建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底数清、目标明。进一步完善备案管理工作,未经检测验收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 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总结《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太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六)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七)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4

根据松建设(20xx)41号关于转发丽水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20xx年4月初,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

1、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带班落实情况,专业分包企业安全责任制管理情况,尤其是外墙干挂分包企业管理情况。

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保企业、操作、维保人员的资质资格情况,尤其是人货两用梯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搭设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搭设后检查验收情况及日常使用情况,重点是施工后期脚手架安全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施工工地6个场次,发现隐患30条,整改隐患28条,整改率93.3%,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6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安全管理: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工地围墙临时开口未及时复原,部分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帽或未带安全帽。

2、井架:部分井架基座排水不畅;卸料平台门未及时关闭;井架司机临时外出未及时对操作室上锁;卸料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井架日常保养不及时。

3、脚手架:个别工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屋面高度不够;扫地杆临时拆除未及时复原,个别楼层拉结点数量设置不够,作业层脚手片未满铺,破损安全网未及时封闭,底层安全网未拉设,临时拆除的安全网未及时复原,外架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4、施工用电:移动箱挂设在外架上,个别电缆线随地拉设,移动箱一箱多机,部分施工机具未接金属外壳,部分电箱电路图、标识、维修记录缺失及未跟上施工进度。

5、支模:木支撑部分立杆直径过细,垂直度不够,对接不符合规范。

6、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安全标识牌挂不到位或缺失。

三、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

1、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落实。

2、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各施工工地认真查找隐患,制定针对性和可操做性强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各施工工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作实。

4、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管理,未经检测和备案以及安全装置齐备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使用,若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加强日常保养及使用自查。

5、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暂时停工的,请执法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所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是动态的,必须坚持长期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资料管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公司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天都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从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纰漏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由一两人的努力就能换来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只有全体人员的共同配合和有效的协商沟通才可以实现,只有全体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政策才可以真正的实现。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5

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省安委会:

一、安全生产形势2004年,在建设部和省安委会的指导督促下,安徽省建设厅,认真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建设部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没有突破年初省厅制定的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的控制指标。2004年1-12月份,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45起,死亡49人,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今年我省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45起事故中,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两起,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一起。从事故类型看:高处坠落28起,占62.2%;坍塌6起,占13.3%;触电4起,占8.9%;物体打击3起,占6.7%;机械伤害3起,占6.7%;,中毒窒息1起,占2.2%。分析事故类型,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事故接近65%。同时也说明,如果防高坠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了,这类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建筑伤亡事故可以减少一大半。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春节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即国发[2004]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月8日,我厅在合肥召开了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2号文件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去年12月12日全国电视电话结束后,已召开一次宣传贯彻会议)。各市建委、建管局(处)主要负责人、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科(站)长参加了会议。谢志平厅长在会上作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我省建设行业的贯彻意见、部署了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吴晓勤副厅长与各市建委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下发了《二00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2、及时举办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培训班为贯彻去年12月12日建设部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元月10日至11日我厅安全办在肥举办了首期《条例》培训班,各市建委、建管局(处)负责人、安全科站长、部分一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师资约150人参加了培训,有力地推动了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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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省17个市共举办学习贯彻《条例》学习班近20期,36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

3、制定2004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为全面贯彻实施一个《决定》、两个《条例》,我厅以建安[2004]60号文和建安[2004]61号分别下达了《关于印发t;二〇〇四年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中特别强调了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控制一般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指标在6以内(2003年实际是3.12),努力保持我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本平稳。明确了今年要抓的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二是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由施工单位为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四是强化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多发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五是转变安全检查方式,努力实现“预防为主”;六是进一步强化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两个《条例》的要求和建设部的部署,今年下半年将全面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和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2004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仍然是以继续开展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及防高坠为重点。一是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覆盖面。四是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科技含量。

4、召开全省建筑安全科(站)长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为深入贯彻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在淮北市召开全省建筑安全科(站)长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出席会议的有全省17个市建和处(局)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科(站)长。会议传达了黄卫副部长的讲话精神,吴慧娟副司长的讲话和金德钧总工所做的会议总结。会议结合黄部长的讲话,认真分析了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到年底的事故控制目标。为了贯彻落实黄部长讲话精神,会议决定将今年的事故控制目标由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降低为4(以全年建安产值1000亿元计算,即死亡不突破40人)。省厅要求各市要咬定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到年底实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4的控制目标。会议还部署了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重点是开展全省建筑安全大检查和在年底前核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出台《导则》,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导则》。《导则》共四章23条,包括了86项具体内容,其中,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就有16项之多。这也为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经过考核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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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创造了条件。

6、二次开展全省建筑安全大检查根据我厅2004年6号、7号明传电报的部署,3月3日至3月7日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分两组分别对巢湖、滁州和淮南、亳州四市进行了建筑安全生产的督查和抽查。这次督查按照建设部安全检查工作实施“两个转变”的要求,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行随机抽查为主;从实体安全检查为主转变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检查为主。省厅督查组查看了2003年及今年以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随机抽查了14个企业的14个施工现场,共查出各种大小隐患和问题86条,除分别进行反愧要求限时整改外,还将这次督查和抽查情况以建安[2004]76号文进行全省通报。从被抽查市建委反馈的情况看,各市均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举一反三,促进了被查市的所有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建设部建办质[2004]69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省建设厅以建办安[2004]83号文又一次专门部署开展了全省建筑安全大检查。这次大检查从全省共抽调20位专家,分成五个组,由省厅建筑安全办工作人员及有关市的建管处负责人带队,于九月二十日至元月三十日对全省17个市(每个市还要查一个县)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根据实现“两个转变”的要求,这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在建项目,按jgj59-99检查标准进行评分。这次共抽查75个在建项目,其中优良的18个(80分以上),合格的44个(70分以上),不合格的13个。这次大检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市建委、建管处(局)领导普遍重视,由建委分管主任亲自陪同检查;二是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比较客观、公正;三是通过检查,对各市的安监部门的触动比较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通过这项大检查,使省厅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当前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现状,对今后进一步指导监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有现实意义,通过这次大检查,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施工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普遍不够,大多流于形式;

(2)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普遍不足,有的至今没有成立安监机构、有的业务不够熟悉,使得安全检查质量不高,各类隐患往往仍大量存在;

(3)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防高坠、脚手架搭设,施工围墙的整治等方面不够落实;

(4)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基本不落实(事故死亡者基本上是农民工);

(5)事故结案率低,“四不放过”原则得不到很好地落实。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按新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目前全省各地市已创建市(地)级安全文明工地近400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42个。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较快地改变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的问题,有效地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劳动效率,增强了企业知名度,树立了建筑行业的新形象,为城市创建工作作出了新贡献,也为施工现场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7、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高度重视,根据省安委会和建设部的要求,我厅及时下发了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利用电视、广播、张拉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一是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月期间,全省共有近四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活动,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4万余份。为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我厅还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巡回演讲团进行演讲,演讲得到了各市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职工的反响很大。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厅统一印制了安全生产宣传材料4000多份进行全省发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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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厅在认真完成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任务的同时,全面组织开展了建筑行业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对建筑工地和燃气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而且促进了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并及时对安全月活动进行了总结。

8、积极部署今年“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的各项工作部署,10日内,以连续三个明传电报形式分别转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设部《关于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紧急通报》(即皖建安明电[2004]19号、20号、21号),确保了我省建设系统黄金周期间生产的安全。

9、认真迎接建设部对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根据建设部555号通知的安排,以质安司曲琦处长为组长的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督查组一行五人于10月16日-20日,对我省合肥、淮南两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省建设厅及合肥市建管局、淮南市建委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监管资料,并抽查了合肥、淮南两市的8个施工现常督查组于10月20日在淮南市进行了督查意见反馈,建设厅组织全省17个市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共340人参加了反馈会。按照督查组对南通三建施工的合肥环球广场工程下达的执法意见书,省建设厅安全办先后两次组织专家进行整改验收,督促施工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向建设部质安司作了专题汇报。

10、认真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制度”我省共有等级以上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近3000家,“三类人员”近4万人。按照建设部128号令、59号文和148号文部署和要求,我厅以皖建安[2004]23号、270号文进行了专门部署,认真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制度”,全力以赴抓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11月24日,针对企业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安全办在肥召开了有各市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中央企业在皖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省直属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门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截止11月底已组织“三类人员”33223名进行了闭卷考试,发证工作正在进行。截止目前已发放“三类人员”证21244个,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770家。

四、二〇〇五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二〇〇五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改革和创新政府监管机制,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杜绝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保持全省建筑安全形势的基本平稳。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革和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方面

1、建立和完善省厅及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2、建立稽查、巡查和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机制;

3、抓薄弱环节,对事故企业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实施重点检查;

4、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方式,依法加强对取得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施工企业和“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

5、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方面

1、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及省财政厅、安监局等四家的皖安监综[2004]147号文件精神,督促和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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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条件;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即包括整个工地的安全责任体系、总承包和各分包企业之间的责任体系;

3、建立施工现场监督体系,即建立以建设监理为主的现场监督体系。

(三)深入开展以防高坠、防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2004年这两个类型的事故就占了全部事故的近70%。因此,必须深入开展这方面的专项治理。要探讨解决技术安全上的问题,制定有关技术安全政策。

(四)建立若干制度

1、建立省厅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2、建立各市和省属企业、中央企业在皖子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3、建立事故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4、建立对各市安监站的考核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单到制度;

6、建立开展对劳务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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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原江苏省建管局直属企业,具有六个总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壹级、公路工程施工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铁路工程施工叁级)、十个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壹级、消防设施工程壹级、建筑幕墙工程壹级、钢结构工程贰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贰级、管道工程贰级、桥梁工程贰级、隧道工程贰级、环保工程贰级),为援外a类企业和特级“aaa”级资信企业,享有独立在世界各地承揽工程的对外签约权。

公司成立于1956年。2006年,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并进行资产重组,引入了现代企业的先进机制,按照现代企业科学管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雄厚的资金注入,科学的管理机制,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带来了蓬勃的生机和美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注册资本3.0158亿元,现有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800余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300余人,一、二级建造师100余人,并有30余名被评为全国或盛市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

江苏省建总部位于六朝古都南京,现已形成了北京、上海和江苏三大区域中心,并在全国20多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业务足迹遍布华夏大地。同时,集团公司代表中国政府在美国、塞内加尔、瓦努阿图、科威

202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6

根据x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xx年5月24日下发了《xxx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郜梅雪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x月x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39个,下达隐患整改26份,

停工指令2份,监督检查记录20份。共查处隐患130条,其中安全管理30条,文明施工15条,脚手架20条,三宝四口27条,塔吊5条,施工用电16条,物料提升机11条,施工机具7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xx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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